围绕土壤污染治理的环保风暴正在蓄势待发。
实施近21年,历经近10年修订过程,《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下文简称“新标准”)开始第三次公开征求意见。
土壤环境质量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菜篮子”、“米袋子”和“水缸子”安全。因此,环保部指出,新标准将农用地土壤污染物控制项目由10项增加至21项。新标准规定21项污染物在土壤中的含量限值。同时,取消现行标准中土壤环境背景值标准“一刀切”的规定。
针对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特点,环保部还分别制订《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两个标准的作用服务于土壤环境管理,定位于识别土壤污染风险、启动土壤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之用,相当于土壤环境的“体检”标准。
利好的消息不止如此。由发改委、环保部、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农业部等多部委共同参与制定的“土十条”(《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行动计划》)经过几十稿的修改完善,征求了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意见,已将修改完善后的文件提交国务院审议,目前已经进入方案编制关键时期,有望在2016年内出台。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曾表示,这项工作始于2013年5月,两年多来已修改了50多稿,目前文稿已经基本成熟,下一步将按程序报批后实施。陈吉宁说,解决土壤污染问题,首先要摸清家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重点解决农用地和污染的建设用地,提出明确的管控要求。“土十条”将分别针对未污染土地、正在污染的土地、已经污染的土地分类做好风险管控,在风险管控的条件下做好修复。
陈吉宁进而指出,“土十条”治理土壤污染,是个“大治理”过程,并非要直接投入几万亿元。“这其中强调的是风险管控,要管控土壤污染风险,通过改变土地使用方式,而非简单依靠巨大资金投入。”
而在上海财经大学环境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树义看来,这一系列顶层设计的背后,是我国日趋严峻的土壤环境状况。
王树义列举了一组数据:2014年4月全国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全国土壤总超标率16.1%,污染以无机型为主,占超标点位的82.8%,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9.4%,部分地区土壤污染比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废弃地突出一些,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地区。
中国环境修复研究院院长高胜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土壤污染一旦出现,危害十分严重。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累积性和长期性。高胜达强调,污染物一开始往往很难检测出来,同时在土壤中并不像在大气和水体中那么容易扩散和稀释,它会在土壤中不断积累而逐步超标。“而且土壤污染有非常强的区域性,一个污染场地的不同区域,污染程度和类型会有很大不同,有可能要同时采取不同的修复策略和手段。”
然而纵观土壤修复行业,目前并没有哪家公司取得了特别的核心技术,“各个公司都相差无几”。环境领域投融资资深人士边贺认为,这与土壤修复的复杂性有关,每宗土壤的污染因素、污染程度都不一样,采取的修复技术也不一样;这也说明土壤修复的市场化程度太低。
此外,什么样的修复才算修复好?是把污染土壤挖走,还是把污染物从土壤中提取出来?
实际上,我国场地修复领域并没有国家统一的标准,主要是根据风险评估倒推出的目标值要求进行修复,目前不少是对重金属污染土壤挖运,并进行稳定固化,但效果需待时间检验。而将污染物从土壤中提取出来的成本太高。
那么,“土十条”出台后,会不会有全国统一的治理标准?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