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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标不发了?!那尾气还检吗?看过来~

2016-08-22    来源:中国节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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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日前,记者从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了解到,从8月12日起,河北全省不再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尚未使用的合格标志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保局负责

日前,记者从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了解到,从8月12日起,河北全省不再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尚未使用的合格标志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保局负责全部收回。

今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标准要求,将排放检验数据和电子检验报告上传环保部门,出具由环保部门统一编码的排放检验报告。

 

近日,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号)。

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河北省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河北省将统一排放检验报告格式,实施全面推行机动车排放异地检验。同时通知中明确,环保部门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一律不得开办机动车检验机构、参与或变相参与检验机构经营。

根据该通知要求,全省不再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尚未使用的合格标志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保局负责全部收回。

询问

环保标都不发了,机动车还进行排放检验吗?

回答:机动车生产企业和机动车所有人仍应依法进行机动车排放检验。

询问

用什么证明自己的车辆排放达标呢?

回答: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标准要求,将排放检验数据和电子检验报告上传环保部门,出具由环保部门统一编码的排放检验报告。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将排放检验合格报告拍照后,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上传公安交管部门。机动车排放检验周期应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一致,免于安全检验上线检测的车辆不进行排放检验。公安交管部门对无定期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机动车,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也就是说,车辆上线检测尾气,排放合格后会有一个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会传到公安交管网上去,合格了才给做安检,安检合格后会发年检的标,相当于环检前置了。

省环保厅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马上我们也要发文,文件里写的很清楚,就是没有环保标了,没说取消尾气检测,检测周期和安检一样。

此外,环境保护部门要对排放检验机构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方式,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查处结果,依法严肃查处违法的排放检验机构。

没有了环保标,可原有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一切照旧。朋友们,明白了吗?

 
关键词: 机动车检验 环保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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