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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督察 助力陕西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2018-04-06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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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环境保护督察是推动环保主体责任落实、推动生态突出问题解决的有效举措,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台阶的难得机遇和有力抓手。
环境保护督察是推动环保主体责任落实、推动生态突出问题解决的有效举措,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台阶的难得机遇和有力抓手。
  
截至2017年年底,陕西在对榆林市开展环保督察试点的基础上,先后分三批实现了省内13个市(区)环保督察全覆盖。前两批7个市(区)已经正式反馈了督察情况。一场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的环保“风暴”正席卷三秦大地。
  
QQ截图20180406092255

关停“散乱污”企业2913家 
  
2016年5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陕西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方案(试行)》,规定陕西省督察工作将以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形式,对各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督察,并下沉至部分县(区)党委、政府部门。
  
2016年,督察组进驻榆林。随后的一年时间里,我省实现了环保督察全覆盖。环保督察组进驻后,紧盯重点区域、突出问题、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使环保督察的过程成为发现问题、剖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
  
大量的“散乱污”企业和低端企业,耗用资源能源,产生严重污染,经济效益却很低,这些是当前环境治理的重点难点,也是群众投诉的热点焦点,更是高质量发展的绊脚石。因此,省委环保督察的重点首先是在各地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
  
以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为例,自2016年12月以来,三桥、王寺街办累计摸排“散乱污”企业339家,取缔317家,停产整治22家。
  
与沣东新城类似的还有很多。据不完全统计,环保督察期间,全省共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2913家,为促进产业转型腾出了环境容量。通过环保督察,各级党委、政府践行绿色发展的意识也在不断增强。
  
出台法规政策文件26项 
  
秦岭是我国南北气候的分界线,也是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生物基因库。但在中央环保督察和省内环保督察时仍发现不少非法采石采矿、保护区内建设小水电等问题。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来陕督察时发现的涉及秦岭生态保护的主要问题,省政府于去年9月印发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整改工作方案》,力争到2020年底,全面遏制秦岭地区各类破坏环境的行为。
  
同时,我省还通过“绿盾2017”专项行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管执法检查等举措,严厉打击秦岭区域以及自然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行为,有序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环保督察开展以来,全省先后出台了26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政策、文件。省人大常委会修订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适度开发区的范围,加大了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省高院、省环保厅联合出台《关于建立环境保护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加强环境保护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联动……
  
一系列长效体制机制的形成,为陕西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走向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长足动力。
  
警示一大批领导干部 
  
无论是对关中大气污染防治的督察,还是对渭河、汉丹江水污染防治的督察,我省的督察主体已不仅仅是企业,督政已经成为督察工作中的重要内容。
  
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给延安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反馈材料中写到,延安市主要河流水质呈恶化趋势。今年2月28日,省环保厅就水环境质量恶化约谈延安市宝塔区、黄陵县、宜川县、延川县、延长县等5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相关县(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夯实水污染防治工作主体责任,扎实推进突出问题整改,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记者了解到,为推动环保压力层层传导,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党组会、省政府常务会等,听取、研究、审议、筹划、部署省级环保督察工作。
  
省委书记胡和平多次听取环保督察情况汇报,仔细审阅环保督察方案和各市(区)环保督察报告,要求系统考虑、协调推进、切实加强各项工作,真正把督察变成推进我省环境保护上台阶的契机和动力。分管副省长多次过问指导督察工作情况。其他省级领导也利用检查调研之机,察看问题整改、指导督察工作。
  
省环保督察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环保督察期间,他们共与237名现任和退休市级领导,290名市级部门和部分县(区)主要领导进行了谈话,调阅资料7.7万余份,走访255个市级部门和单位,对115个县(市、区)开展下沉督察和补充督察。这些举措对被督察地的各级各部门一把手乃至具体业务管理人员的思想触动都很大,有效推动了环保压力层层传导。
  
解决群众投诉3782件 
  
记者了解到,第一批省委环保督察组进驻当天,举报电话就接连不断。
  
环保督察期间,3个省级环保督察组共受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案件1358件。3个省级环保督察组先后派出10个信访案件督办组跟踪督办,目前已全部办结。
  
同时,环保督察开展期间,各地积极贯彻边督边改原则,坚持立行立改,共解决群众信访举报环境问题3782件,累计责令整改2257家,立案处罚812家,罚款5374.3万元,立案侦查22件,行政拘留20人,约谈1104人,实施问责1245人,有效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延安市市长薛占海认为,省级环保督察转办的大多问题都是影响群众身心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考验干部的观念和作风,也让大家进一步反思经济发展与群众幸福指数的关系,有助于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通过对13个市(区)开展省级环保督察,我省的区域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环境质量得到改善。2017年,全省完成煤炭去产能96万吨,完成煤电超低排放改造566万千瓦,万元GDP能耗下降3.2%以上。同时,13个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平均238.5天,同比增加了8.3天。
  
今年,我省还将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出台督察人员纪律规范等相关文件,全力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同时,今年还将对被督察市(区)适时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工作,确保督察效果实实在在,为陕西追赶超越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关键词: 环保督察 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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