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部委发布《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政策解读:6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以下为研究摘要:
[政策相关]
6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两条主线]
(1)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是指能源用户消费的可再生能源在其总能源消费中应达到的最低比重,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分为电力和非电两类,其中电力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包括全部可再生能源发电种类,重点用能行业可通过可再生能源电力自发自用、绿电直连、绿证绿电交易(划转)等方式完成,完成情况使用考核年生产电量对应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作为基本凭证进行核算;非电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包括可再生能源供热(制冷)、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等综合利用、生物燃料等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种类。
(2)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是指国家规定各省级行政区域消纳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本区域全社会用电量应达到的比重目标,分为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两类,均采用消纳的物理电量核算,确实无法完成的通过购买考核年生产电量对应的绿证补充完成;建立分区域权重增长机制,区分不同地区对各省份设置权重增长指标,并按年下达。
回顾我国可再生能源消费和电力消纳相关政策,2016年《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制定各省(区、市)能源消费总量中可再生能源比重目标和全社会用电量中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指标;2019年《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按省级行政区域对电力消费规定应达到的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包括总量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中新设电解铝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完成情况以绿证核算,2024年只监测不考核;2025年增设钢铁、水泥、多晶硅行业和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色电力消费比例,重点行业绿电消费比例从电解铝单一行业试点扩展到多个行业。
非电消费首次纳入考核,有望支持绿色氢氨醇产业快速发展。我们认为此次政策对制度框架进一步完善,并将非电消费纳入考核,有助于拓展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途径,激发可再生能源非电消费需求,传导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绿色价值,有望推动绿色氢氨醇等产业实现规模化发展。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分区分档,促进绿电优化配置和高效消纳。此次政策对权重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完善优化:一方面,建立分区域权重增长机制,对不同省份分档设置权重增量,通过差异化设置权重指标,有力促进绿电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和高效消纳;另一方面,对中长期权重加强引导,今年下达各省份消纳责任权重指标时,将随2026年权重指标,同步下达2030年权重指标,保障“十五五”全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实现,促进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发展和高质量消纳实现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