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参加培训的学员要求,住建部建筑环境与节能标准化委员会还将于9月21日-23日在长沙,10月12日-14日在杭州举办两期《规范》培训。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审查、批准,并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将于201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规范》是我国批准发布的第一部完全针对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的最重要的基础性技术规范,对规范建筑市场,提高设计水平,促进节能减排,保障人民工作和生活环境,以及推动相关工程标准和产品标准的完善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