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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建光:山东省供热条例“一消一禁”传递亲民正能量

   2014-03-29 齐鲁网2700
核心提示:宋守军:《条例》的创新和突出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取消用户采暖“报停费”。提高了供热室温标准。禁止供热“连坐”。

原标题:殷建光:山东省供热条例“一消一禁”传递亲民正能量
 

28日,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住建厅负责同志解读《山东省供热条例》颁布实施有关情况。宋守军:《条例》的创新和突出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取消用户采暖“报停费”。提高了供热室温标准。禁止供热“连坐”。(据齐鲁网报道:山东省供热条例:取消采暖报停费 禁止供热“连坐”)

《山东省供热条例》强化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体现了政府对社会公共事业的责任,尤其规定了“一消一禁”,传递“条例”亲民正能量。

取消用户采暖“报停费”,取消的不仅是公民金钱负担,取消的更是服务部门的“垄断作风”。按说,公民申请停止供暖,这是公民的权利,你作为服务部门,应该尊重公民的需求,但现实中,我们的服务管理部门却蛮横霸道,能用不能停,停也要缴纳费用,公民虽然无奈,但肯定是不满,因为这不符合平等交易的原则。现在,取消这个费用,实际上是正常市场秩序的回归。对你的商品,我不买,就是我的权利,当然不必给你叫上一笔“不买费”。

禁止供热“连坐”,禁止的不仅是一个畸形的工作举措,更是一张封建家长思维,一个孩子有问题,所有孩子一起受惩罚,这是过去一些封建家长的惯用惩戒伎俩。现在,我们一些垄断行业的管理者也用这种思维,实际上是封建家长制思想在垄断行业的泛滥,这样的思维不能要,因为他不尊重消费者权益,不符合市场规律,破坏社会和谐秩序文明。

制定行业工作条例,就是为了规范市场,就是为了更好的服务民生的,《山东省供热条例》“一消一禁”很好的体现了条例宗旨,笔者期盼这样的“一消一禁”思维能够在更多的条例中体现,消除不合理的东西,禁止蛮横的做法,让我们的条例传递更多亲民正能量。  (殷建光)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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