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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纪鹏:培育私人售电公司 成立电力交易所

2015-05-12    来源:腾讯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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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私人售电公司的成立可以我国《公司法》为依据,由电力监管部门在各地的分支机构做出运营资格认定成为电力市场新的载体,扮演市场基层营销的主要角色。

在电力市场售电侧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中,仅抓购电大用户还不够,按照国际经验,针对其他中小用户,在我国电力市场的拓展中,另一重点是应将电力体制改革与金融体制改革相结合,引入民营资本,培育出买电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交易的售电经纪公司等中介机构以及电力期货交易所,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

首先,私人售电公司的成立可以我国《公司法》为依据,由电力监管部门在各地的分支机构做出运营资格认定成为电力市场新的载体,扮演市场基层营销的主要角色。它们一方面可以为大用户进行电力产品经纪服务,另一方面还可以将居民家庭、学校、医院、政府部门等单位的用电服务及销售统一组织起来,真正在用电侧实现多买多卖的市场体系,使得我国的电力改革真正通过双侧竞价使消费者和用户得到质优价廉的产品和服务,享受来自竞争的繁荣。其中,私人售电公司的经纪人和职业经理人最好由熟悉电力工业特点、有一定电力企业从业经历的电力辅业和多种经营分离出来的人员或退休人员担任,不仅有利于私人售电公司拥有通过电力市场专业化分工培育出的职业售电队伍,提升专业化程度,也能够更好地进行电力预测,帮助用户判断并承担一定的电力运行风险,维护市场稳定。

其次,在当前中国电力市场的改革与建设过程中,仅将着眼点局限于传统思路、陷入是构建全国性质的还是大区一级或省级电力市场纷争的做法并不可取,笔者认为应将电力市场建设的视野放得更宽,从国际先进经验中探索新路,并结合国情为我所用,才能真正提升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的层次。

1996年美国率先在纽约商业交易所中引入电力期货交易,接下来的数年里,英国、德国、法国、波兰、澳大利亚等国家都根据需要相继建立了电力期货交易市场,可以说国外的电力期货市场已经十分成熟。

因此,在新一轮改革即将起步之时,中国电力监管部门应尊重国际发展规律,充分重视电力市场化改革与金融改革的配合,参照中国证监会下设股票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模式,成立从事电力现货、远期现货及期货交易的电力交易所。下一步改革可根据电力产品属性,引入资本经营概念,类似于目前我国商品期货交易所的形式,由电力期货交易所开发不同品种的电力交易产品,并最终过渡到电力的金融交易所模式。

运用市场手段通过电力远期现货和期货交易所搞好电力预测,取代发改委的不预测和瞎预测,探索我国电力市场解决电力不是“多了多了”就是“少了少了”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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