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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观察】售电牌照急需修法保驾护航

2015-09-17    来源:北极星配售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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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公开表示,电改要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加快推动售电侧电力体制改革,鼓励社会资本建立售电企业。其实,嗅觉灵敏的资本市场早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公开表示,电改要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加快推动售电侧电力体制改革,鼓励社会资本建立售电企业。

其实,嗅觉灵敏的资本市场早已闻风而动。新一轮电改落地在望,门槛相对较低的售电侧市场已引发各路资本进入,以抢夺先机。对售电企业来说,目前工商注册方面基本没有限制。电力行业历来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售电企业在注册资本上做好准备自然在情理之中。但花费重金成立售电企业,只是抢食“电改蛋糕”的第一步。目前还没有一家售电企业真正开展业务,而密集成立的售电企业还需取得特许资质才能开展经营业务,并面临“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能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的法律障碍。

随着新一轮电改的深入,门槛相对较低的售电侧市场一直各路资本关注的焦点。自3月底新电改方案公布后,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区域不断增加。安徽、湖北、宁夏、云南等省(区)先后被列入先期改革试点范围。

国内密集成立的售电企业虽然名称都直接包含售电,但其业务范围中均明确标识“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目前售电企业密集成立,但未来牌照数量有限。未来或可能在考核业务经验、注册资本等基础门槛之后,通过竞标的方式发放售电牌照。

即使售电侧开放,售电企业开展业务仍然面对较大法律障碍,而修法却是一个漫长博弈的过程。事实上,企业即使拿到售电牌照后,要开展业务仍需要破除多重障碍。例如,我国现行《电力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供电企业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内向用户供电。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应当考虑电网的结构和供电合理性等因素。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

虽然《电力法》已经进入修订程序,但修法与电改的时间很难匹配,电改急迫需要售电侧市场的开放。以往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法律条款暂停使用的做法,或许是可以借鉴的方式。

 
关键词: 急需 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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