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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铁楠:探寻城市“光”的尺度

日期:2012-02-23     点击:222    评论:0    查看原图
李铁楠:探寻城市“光”的尺度












   当您驾车在北京市的二环路上疾驰而过,抑或是在东城西城某条小巷悠然漫步时,您或许并没有注意,您周围的灯光这些年来正在悄无声息地发生着改变——由暗到明,由低效到节能。而今后,这些“光”的设置和改变将有更为明确的“指引”——国内首部道路照明专项规划即将在北京出台。日前,记者采访了制定这部专项规划的项目负责人、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教授李铁楠,一个关于道路照明规划的话题由此而出。
   为什么要做道路照明的专项规划?
   在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中明确提出,各地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照明规划。在此要求下,大部分城市相继制定了照明规划。然而在这些规划中,主要针对的是景观照明。对于道路照明,或者没有涉及,或者只是简单对待,较为普遍的做法是规定一些区域的照度或亮度标准、灯具的布置方式等,从本质上说,这并不能算作是规划,充其量只能说是设计中的内容。道路照明有比较鲜明的特点,整个建设过程包含了多个环节,而从横向上看,道路照明又与多个行业构成了紧密的关系,要想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做系统性和全局性的统筹考虑。
   北京市城区有21万盏路灯,全市共有50余万盏灯具,如何保障它们正常的运行,同时不断地提升水平;如何满足节能的要求、科学管理的需要,还要有针对性地关注普通市民的出行要求,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系统性的规划才能有效解决。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北京市的相关管理部门在国内首次提出了要制定“十二五”期间的道路照明专项规划,在整个城市的范围内,有针对性地规划道路照明。
   “道路照明作为一个功能性照明,在《道路照明设计标准》中已经有了规定,不同等级的道路采用什么标准的照明都有相对明确的要求,那么道路照明专项规划又有什么实际意义呢?”对于记者的疑问,李铁楠解释说,在城市总体规划中会规定道路的类别,因此一般都会认为,一条道路的照明就是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按照《道路照明设计标准》的要求,相对应地对道路进行照明设计。但是,这是一种相对粗放的方式。一个城市的道路情况是不同的,比如同样是主干道,有的道路车流量大,有的却相对较小;有的道路设施完备,隔离带、道路的控制设施、地下通道、天桥等非常完善,有的则设施尚不齐全,即便规划为主干道却暂不具备主干道路的条件。此外,道路周边的建筑地产建设对道路交通流量的潜在影响,道路未来节能功能角色的变化,路网中各类道路环环相扣,某一道路的角色变化会影响到一个片区乃至全局,这些因素都是照明中要考虑的问题,否则设计就只能是短期行为。所以,要对道路照明进行精细设计,就要综合考虑车流量、交通构成情况、道路设施、交叉口情况等多个因素,根据这些因素来确定不同等级的照明,这样才能提供针对性的照明,能够有效地兼顾照明质量和节能。所以说,只有针对性地、全面地、系统地考量,才能把道路照明建设到位,而这也就是制定道路照明专项规划的意义所在。
   规划从何做起
   李铁楠告诉记者,由于是国内第一部道路照明专项规划,没有经验可资借鉴,因此在制定过程中,也是颇多周折,数易其稿。毕竟,北京是一座老城,对它的规划也必然不是一张“白纸”任由创作,而是在北京城的现状下进行。所以,在最初的几个月中,他和他的团队跑遍了北京的大街小巷,通过测量和拍照获得了数量巨大的数据,对全市的情况有了全面和深入的掌握,为规划提供了一手的资料。
   然而面对这些数据,他又有些“犯了难”。因为太多具体的内容反而容易把规划变成一本北京市道路照明的技术手册,缺乏规划的系统性、宏观性与高度。于是经过反复斟酌,他重新确定了道路照明规划的定位:既要符合城市的特点,又要符合发展需要;既要有高度,还要能“落地”;既要有客观性、长远性,节能环保还要对具体工作有指导性。在此指导下,规划的框架初步形成,规划就从宏观到具体,侧重于宏观指导和政策指引,列出重点工作,根据现状制定出目标,并提出措施,再通过具体的设计指引使一些策略和理念具体化。
   规划看点之——北京道路照明的“得”与“失”
   这部规划对北京道路照明的现状进行了详细的排查和总结。说起北京市的道路照明,总体来说在国内是做得比较好的:照明设施建设规范;城市主干道、快速路的照明效果较好,符合标准率高;“三遥”运行好,对重大事件的反应快、应急能力强;维护好。此外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北京的道路照明比较“理性”,这是城市道路照明应持有的一种态度。
   尽管如此,但经过排查仍发现,在一些住宅区、胡同仍然存在照明问题:照明不足,光源灯具设施陈旧,特殊区段、道路交叉口、立交桥下、天桥、道路出入口也存在相应的问题。比如路口由于路况复杂,应该提升照度,但有些路口却往往被忽略。此外,一些居住区道路、老旧胡同的照明也急需改善。据调查,北京一些老旧小区内照明还在应用汞灯,这些都要逐步淘汰。他也指出,在更换的时候要根据情况,比如机动车道可以用高压钠灯、金卤灯等,而胡同可以用无极灯、节能灯等光线柔和的灯具。对于LED这一未来的潜在使用光源,规划中也用大量的篇幅谈到了如何根据北京市情况进行考察、实验、跟踪评估的问题。
   规划对北京道路照明的现状进行了客观的总结,并以此为起点提出了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实施步骤。
   规划看点之——关注照明建设流程
   在李铁楠看来,照明建设中完善的流程是实现道路照明科学管理的重要一环。因此,这部规划反复强调了照明建设需要一个完善的流程:首先是从科学立项开始,之后在规划的指导下,进行照明设计,在这一过程中,要确定道路照明的级别、车流量、车道数、道路宽度,由此确定光源、灯具和设备,再进行核算,比较技术的先进性和经济效益后最终确定方案。此后,再根据方案进行招投标、施工、监理、验收、移交管理、运行维护,要严格执行这一程序。同时,规划中强调,要保障科学流程,需要相应的行政部门和审查部门共同完成。
   在这其中,李铁楠尤其强调了对于新光源、新技术的引入流程问题。他表示,道路照明是保障城市运行的基础性市政设施,对城市运行、运输效率、车辆和人身安全有着重要的影响,所以,引进一项新技术或新产品,一定要经过科学的实验和评估过程,一定要审慎。对道路照明产品的要求除了节能、高效外,更应该是成熟的、稳定的、可靠的。因此,对于新产品要在城市道路上应用必须经过严格的流程:首先要考察其在其他地方运行的情况,对均匀度、平均值、眩光、诱导性、环境比这五项指标都要全面考量,然后要在非运行节能道路或郊区进行试验,跟踪测评,统计抽样,按照结论进行改进,没有问题后再在运行道路上检验是否适应相应的路况,并经过跟踪检验发现运行正常后才能全面使用,这样的流程才是科学的。
   规划看点之——做好节能等重要工作
   在规划中列出了北京市“十二五”道路照明建设的几项重要工作,节能是其中重要的一项。规划中提到,要实现节能,就要淘汰低效光源,推广高效光源;提高灯具效率,避免效率“不高”或者“虚高”;要做到按路选灯,耗能大的高杆灯要根据道路路型进行灯具、光源、功率、配光等有针对性的选择;要加大环境整治,控制道路照明周边环境中节能环保的非道路照明设施干扰,控制动态闪耀色彩;要通过多种控制方式,比如智能化控制实现节能等。
   除此之外,规划还提到了很多“十二五”期间应当做的工作,如建立一个良好的测评系统,对道路照明进行测评;提升住宅区的道路照明水平;建立道路照明管理控制信息平台,做到信息及时反馈,及时发出指令;加强道路照明管理部门与各部门的协调等。
   总体说来,这部规划针对北京市道路照明的现状和现有的较好基础,提出进一步的发展计划和措施,推进科学建设,规范建设管理流程和保障措施,对现有的问题提出了整改的策略和方法。此外,还对不同的道路、不同的场所提出了照明的要求,并以针对性的方式对道路照明的设计提出了指导意见。目前,规划即将出台,而其对北京城市道路照明产生的指导作用也将在未来5年内逐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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