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燃煤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衡水市垃圾综合处理厂
采购预算金额:2100000.00
采购用途 : 采购燃煤6000吨(具体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 :衡水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储煤仓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本项目货物生产或经销能力,具有煤炭经营许可范围及一定经济实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2、供应商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到场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注: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证书、证件的有效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2套。资料不全,不予受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600元、套,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5-09-24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5-09-30
时刻说明: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周六、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9日14时30分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9日14时30分
供货时间:按合同约定(如有变动采购方需十日前通知供应方)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钱 永
手机: 1314 1221 596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qianyongzb@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