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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焦高速公路隧道定期检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5-10-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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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山西晋焦高速公路隧道定期检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开标时间:2015-11-10投资金额:80万元所属地区:山西1.招标条件

山西晋焦高速公路隧道定期检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5-11-10

投资金额:80万元

所属地区:山西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山西晋焦高速公路隧道定期检查服务项目已由山西省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山西晋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为晋焦高速公路全线隧道土建定期检查,主要工作内容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15)关于隧道定期检查的相关规定实施,主要为(包括但不限于):主要指标的检测服务、对土建结构的技术状况评价、主要病害产生原因分析、定期检查报告及相关文件的编制等。晋焦高速公路隧道单洞总长20502米,划分为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专项工程试验资质,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近三年无不良信誉的独立法人;

(3)投标人近5年(201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过3项公路隧道结构检测合同业绩(其中到少包含1座长隧道)。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4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内的、在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考核定级中被评为D级且处于处罚期内的、企业法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在年(2012年7月1日以来,下同)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携带法人授权书原件(含法人代表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计量认证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满足业绩要求的合同原件及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两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0日9时整,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启兵

电 话:15375479413

邮 箱:liqibing0701@163.com

二0一五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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