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
行业

利川寒池70MW风电场风机、箱变基础、场内道路、吊装平台工程施工采购招标公告

2015-10-24    来源:
0
[ 导读 ]:利川寒池70MW风电场风机、箱变基础、场内道路、吊装平台工程施工采购

利川寒池70MW风电场风机、箱变基础、场内道路、吊装平台工程施工采购

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招标方式和原则

1、招标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招标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利川寒池70MW风电场风机、箱变基础、场内道路、吊装平台工程施工采购。

2、招标编号:HBZT-2015090-G101

3、工期:具体工期计划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文件要求。

4、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在不低于风力发电厂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91-2004)达标投产要求的基础上,还应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各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明确达标投产并达到要求质量标准的目标和措施。

三、招标范围

本工程划分为两个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利川寒池70MW风电场风机、箱变基础、场内道路、吊装平台工程施工(南区)。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文件要求。

第二标段:利川寒池70MW风电场风机、箱变基础、场内道路、吊装平台工程施工(北区)。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文件要求。

授标原则:同一投标人可投两个标段,但不可兼中。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工程三级及以上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基础施工专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工程三级及以上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资金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必须具有两个及以上风电场风机基础的业绩。

5、项目经理:注册二级建造师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或同等质量体系认证。

9、投标人在近5年内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1)投标人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按时出席,并携带其有效的身份证明(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或工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以上证件均需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对投标人的上述证件进行验证。

委托代理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提供近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相关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文件必须单独装订,其扫描件的电子版必须与其他电子版投标文件同时提交给招标人。如果投标人不提供上述文件或提供的文件不完整将会导致废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能表明该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的证明文件,在下列时间和地址获取招标文件。对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一律不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如与纸质版有差异,以纸质版为准。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23日至2015年10月29日,上午8:30至11:00时,下午14:00至16:00时(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含电子版)售价为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此款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交付。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如需邮寄(包括图纸),每套加收人民币100元。

注:购买招标文件是确定投标人合法身份的唯一资格条件。

六、开标时间与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3日9:30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截止之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斌 吴女士

手机:13381427958

电话:010-56020036

E_mail:zxzbcg@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关键词: 平台 采购 道路 基础
0
 
[ 招标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相关文章

  • 精彩推荐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我们宗旨  |  我们使命  |  我们愿景  |  组织机构  |  领导机构  |  专家机构  |  管理团队  |  机构分布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0502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