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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连云港机场增设气象自动观测系统工程国际招标公告

2015-11-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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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招标=连云港机场增设气象自动观测系统工程国际招标公告?招标编码:CBL_20151104_18712555?开标时间:2015-11-25?所属行

招标=连云港机场增设气象自动观测系统工程国际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151104_18712555

?开标时间:2015-11-25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其它

?标讯类别: 国际招标

?所属地区:江苏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新增跑道中间端前向散射仪1套,中间端风向风速仪1套,北端云高仪1套以及相关的配套设施。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48-1540CA1036IJ

招标项目名称:连云港机场增设气象自动观测系统工程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产品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规格备注

1风向风速仪一 套应满足CAAC,ICAO和WMO的最新标准和建议

2前向散射仪一 套

3云高仪一 套

4软件升级一 项

5备件一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 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资格标准:

1)生产商必须是从事相关电子设备生产与销售10年以上的合法厂商,产品应在国内外有实际应用案例,三年内有十个以上民航机场气象自动观测系统规模与本项 目相当或超过的成功工程案例。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根据2014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 (CCAR-117-R2)第177条和178条规定,首次应用于民用航空气象探测和观测的设备,应提供民航局组织的专家组出具的实验验+证或试验验+证合格 +证明。

2)投标人必须是从事相关设备生产、系统集成与销售的合法企业集团或独立生产厂商,或与以上生产厂商密切合作的国际贸易投标人;

3)系统制造商应在国内设有售后服务承担企业。

*4)近三年(2012年-2014年)设备制造商(含其代理投标商)的无效投诉在六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两次(无效投诉日期及评判结果以中国国际招标网信 息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5-11-04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5-11-11

招标文件售价:¥2000/$350

其他说明: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5、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11-25 09:00

联系人:张 磊

电 话:138 1009 3901

邮 箱:hengda39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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