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粮食成品库建设项目冷却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
1、招标条件
兴安盟粮食成品库建设项目冷却系统采购,经乌兰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乌发改审发[2014]65号文件批复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谷物冷却机及安装附件,保温送风管道(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本招标产品经营范围;
3.2 投标人应具有冷却机,保温送风管道的授权经销书;
3.3 2013年至今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 11 月 5 日至 11 月 11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产品授权经销书及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彩色复印件一份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拒绝受理其他人员购买招标文件及办理相关事宜。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一律以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招标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考察,取得并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一切资料;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5日上午9:00时整;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及其它
联系人:张 颖
电 话:18255108622
邮 箱:zbtb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