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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德令哈三期1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组件招标采购招标公告(二次挂网)

2014-09-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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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国电德令哈三期1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组件招标采购招标公告(二次挂网)
国电德令哈三期1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组件招标采购招标公告(二次挂网)
 招标编号:GDCX-FJZB14-226
招标编码:CBL_20140929_167227899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商业融资
 所属地区:内蒙古
 招标人:国电海西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国电德令哈三期1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组件招标采购(二次挂网)(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GDCX-FJZB14-226
 
日 期:2014年09月
 
1.1 受国电海西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 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一步制开标)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就上述项目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 下: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
 
(元)
交货期
 投标保证金
 
1
光伏组件
40000块
4500
 2014年11月5 日
 不低于投标总价的2%
  
 
1.1.1 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本次招标标的物制造企业法人或被指定的唯一代理商,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1.1.1.1被代理的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该制造商不得再单独投标或参加联合体投标;
 
1.1.1.2投标人若是唯一指定的代理商,制造商必须向代理商出具唯一的销售代理授权书, 授权书须包含向投标人保证投标本项目标的物的性能、质量和交货期,并向招标人承诺承担标的物的性能、质量和交货期的连带责任,该制造商必须满足 1.1.11条中合格制造商的所有要求。
 
1.1.1.3如果投标人是制造商的销售公司,需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和履行民事责任能力。制造商及其销售公司只能有其中之一参加投标。此时销售公司实为唯一指定的代理商,按对唯一指定的代理商的规定,递交投标文件。
 
1.1.2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或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有任何关联。
 
1.1.3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1.4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1.1.5投标人、制造商须具有完善的ISO-9000(2000版)系列的质量保证和环保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1.1.6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必须提供标的物的性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的技术参数(若有)的技术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标 的物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等),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1.1.7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1.1.8 标的物的主体、关键部分,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让,投标人的分包商(低价的小部件除外)须是经评委会确认三个同挡次、同一技术水平和质量标准分 包商,分包商须具有1.2.12条所列的业绩,投标人的分包商须具有完善的ISO9000(2000版)系列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认证证书。
 
1.1.9制造商及其唯一指定代理商均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上一年度不得有年度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1.1.10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标的物类似的重大质 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本章第9款的规定和履约中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1.1.11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表
 光伏组件
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 多晶硅电池组件制造商的注册资本金必须在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电池组件的产品必须通过国内或国际认证机构的认证,必须具有CQC或CGC等认证证书;
 
3、 组件产品为255 Wp及以上两个1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投运并安全稳定运行一年及以上,同时提供由用户签署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
 
4、 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注:对上表未列明但国家对标的物设定了资质或许可证的(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消防设备生产许可 证、计量器具制造生产许可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投标人必须提供对应标的物的资质证或许可证,才有资格参加该标的物的投标。
 
1.2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招标范围:国电德令哈三期1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组件招标采购,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部分的有关规定。
 
1.5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14年9月30 日- 10月11 日出售招标文件。出售时间是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
 
 
 联系人:张 杰
 电 话: 010-8862 2152 
手 机: 1312 111 5668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关键词: 组件 招标 项目 发电 国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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