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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如东海上风电场300MW工程35kV海底电缆及附件施工招标公告

2015-12-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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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如东海上风电场300MW工程35kV海底电缆及附件施工招标公告

华能如东海上风电场300MW工程

第二批建安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受华能如东八仙角海上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 人”)的委托,负责对华能如东海上风 电场300MW工程项目35kV海底电缆及附件施工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

华能如东海上风电场300MW工程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八仙角海域。总装机容量为300MW,共布置50台4.0MW和20台5.0MW风力 发电机组,风机基础采用单桩基础和高桩承台基础结构形式。风电场配套设置两座110kV海上升压站及一座220kV陆上升压站,所有的电能通过海上升压站 升压汇集后通过110kV海底电缆送到陆上升压站升压到220kV后送到外部电网,华能如东海上风电场300MW工程项目拟定于2016年3月18日开 工,2017年8月31日前竣工。

2. 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备注

35kV海底电缆及附件

施工

主要包括:承包人应负责接收本合同工程内敷设安装的全部35kV海底电缆、附属设备以及提供敷设施工所需的各项材料等,在 海底电缆 供货商指定的生产码头进行海底电缆等设备物资的交货验收。根据供货商提供的设备清单进行清点检查无误后,由发包人、承包人与供货商代表正式办理 设备交接手 续。

承包人应负责在上述各项电缆设备和材料接货后的清点交接、损伤签证、存放管理、开箱检验,以及从交货地点至安装现场的运输工作。

承包人应根据本工程海底电缆设计路径进行现场扫海复测、放样与优化,完成设计路径范围内的35kV光电复合海底电缆敷埋施工。

海底电缆登平台施工

承包人应完成35kV海底电缆上、下风机塔筒与海上升压站平台施工、海缆锚固及电缆支撑及夹具等附件安装、海缆保护;海 底 电缆与海上风机塔筒内高压环网柜及海上升压站35kV进线开关柜连接施工、电缆终端制作及安装;海底电缆穿塔筒及至海上升压站35kV进线柜的路径孔 洞封 堵,复合缆中光缆与引接光缆及尾纤的熔接、试验,引接光缆的敷设、熔接、试验,电缆终端的安装试验。

海缆及附件安装完成后的交接试验及光纤衰减测试。

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2 投标人需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3.4 投标人应具有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

3.5 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6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8 各标段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8.1企业资质:具备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或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8.2业绩要求:近五年承担过35kV海缆敷设施工,并提供合同履行情况(含建设单位给予评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8.3投标人如果中标,如为外省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自行办理进苏施工备案手续。

注:请投标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投标。

4、投标单位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未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

4.2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12月02日09:00时起至2015年12月10日17:00时止,上传招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 务登记证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3 投标人须在上述4.2项中规定的有效报名时间期限范围内完成报名资料的上传。

4.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

4.3.1招标文件自2015年12月02日开始发售,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通过网银(企业网银或个人网银)支付,不支持其他支付方式,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投标人须分标段购买招标文件,不得一次支付所有购买标段的招标文 件费用。

4.3.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应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招标、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3.3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3.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4.3.5招标文件费:2073元/标段,文件费发票通过邮寄或递交招标申请文件时现场领取的方式发放。

联系人:刘 凯 玮

手 机:13269553913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bzxzb@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关键词: 海底 海上 工程 华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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