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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天元区乐山大道、响泉路、栗塘路及创业大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5-12-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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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株洲市天元区乐山大道、响泉路、栗塘路及创业大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2015-12-25上午11时24分12秒星期五< p>所属行业:交通运

株洲市天元区乐山大道、响泉路、栗塘路及创业大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2015-12-25上午11时24分12秒星期五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湖南

招标人:湖南天易集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天易科技城自主创业园二期(乐山大道、响泉路、栗塘路及创业大道)基础设施工程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审[2015]2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业

主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湖南天易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天易科技城自主创业园二期(乐山大道、响泉路、栗塘路及创业大道)基础设施一期工程。

2.2建设地点:株洲市天元区天易科技城自主创业园内。

2.3工程概况:本次招标建安工程费用约128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乐山大道、响泉路、栗塘路及创业大道等四条市政道路的道路、桥梁、排水、供电、照明、通信绿化及交通附属工程等

。其中,乐山大道起于创业大道,止于武广大道,全长437米,路幅宽40米,按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建安工程费约2421万元。响泉路起于创业大道,止于武广大道,全长513米,路幅宽20米,

按城市次干道标准设计,建安工程费约1751万元。栗塘路起于创业大道,止于武广大道,全长380米,路幅宽24米,按城市次干道标准设计,建安工程费约1780万元。创业大道路起于湘芸路,止

于乐山大道,全长1510米,路幅宽28米,按城市次干道标准设计,建安工程费用约6848万元。(张老师13810093901)

2.4工期要求:480日历天,其中设计服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4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工程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招标范围及中标人服务范围:①本次招标的设计部分为实施性方案招标,招标范围包括包括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服务,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②施工招

标的范围为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建筑业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4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道路桥梁专业或公路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拟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道路与桥梁或公路与桥梁或市政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须满足湘建

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和任职条件。

3.5本招标工程接受不超过两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

标文件)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招标项目须提交如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提供)。

(4)《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建筑业企业提供)。

(5)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职称证上未注明单位或所注明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应同时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开标前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

缴纳社保的证明)。

(6)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及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拟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职称证上未注明单位或所注明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应同时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开标前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

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8)拟任项目专职安全员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且前述的第(1)、(2)项资料所有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10)报名代表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指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或委托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湖南省外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受理。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前述要求派员负责报名)。

上述所需资料均为公告期内的有效,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叁份。

5.2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25日至2015年12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5.3本项目招标文件将择期另行发放,招标文件费400元/本,售后不退。

6.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联系人:张磊

手机:13810093901

邮箱:hengda39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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