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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西四环外新建道路交通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5-12-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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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郑州高新区西四环外新建道路交通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2015-12-25下午3时10分08秒星期五< p>郑州高新区西四环外新建道路

郑州高新区西四环外新建道路交通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

2015-12-25下午3时10分08秒星期五

郑州高新区西四环外新建道路交通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河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高新区西四环外新建道路交通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事务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郑州高新区西四环外新建道路交通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郑州高新区西四环外莲花路与红松路、莲花路与红楠路等13新建道路。

2.3工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郑州高新区西四环外莲花路与红松路、莲花路与红楠路等13新建道路,进一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道路安全设施及标线的销售及安装等内容。

3.2投标人须具有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3.3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投标人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外省单位须在河南省公安厅备案,并取得《河南省安全技术防范服务备案证》。

3.5授权代理人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务合同及本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社保证明。

3.6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开具的告知函日期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5日至2015年12月3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后投标人必须要通过郑州高新区检察院的廉洁资格审查才具有投标资格(时间另行通知)。

5.2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磊

手机:13810093901

邮箱:hengda39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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