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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首钢主厂区)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2016-01-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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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首钢主厂区)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招标公告开标时间:2016-02-16所属地区:

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首钢主厂区)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6-02-16

所属地区:北京

针对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首钢主厂区)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有相应资质的相关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况:

1.招 标 人:首钢总公司园区开发部

2.工程名称: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首钢主厂区)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

3.评估范围:首钢石景山主厂区权属用地,调查面积约663公顷

4.资金来源:自筹

5.招标内容:

1、通过招标确定本项目评估单位,由中标人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及市国土资源局相关管理规范开展项目范围内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经专家审查合格后取得专家评审意见。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具有1、具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证书;

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在北京市有正式注册的办事机构;

4、 外地企业须具有进京备案证书;

5、 有一定数量的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岩土工程等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

6、 有相应的技术装备;

7、 近三年(2013年01月0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内在北京市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

8、 在北京市有一定数量的区域地质、构造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地质灾害等资料;

9、 作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须承诺近三年(2013年01月0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内未受到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10、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2、 近三年(2013年01月0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公告时间、领取招标文件文件相关事宜:

1. 公告时间:2016年1月 25日至2016年1月29日9:00至15:00。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1月29日9:00至16:00。

3.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李启兵

电 话:15375479413

邮 箱:liqibing0701@163.com

5.领取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1). 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016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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