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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2016年生产设备集中购置项目标段15:履带码垛机公告

2016-03-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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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生产设备集中购置项目(上半年度)资格预审公告(标段15:履带码垛机)所属地区:上海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生产设备集中购置项目(上半年度)资格预审公告(标段15:履带码垛机)

所属地区:上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生产设备集中购置项目(上半年度),招标人为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公开进行合格供应商入围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 规范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行为,保障采购质量,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实施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和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启动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生产设备集中购置项目(上半年度),总 计18个项目/标段。

标段号

设备名称

数量

15

履带码垛机

2

本资格预审文件为标段15,最终将有4位合格供应商入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标段15:履带码垛机

3.1必须具备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与相应的经营范围,其中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 万元;

3.2制造商应具有设计、制造本次招标设备的资格和能力。投标时应提供投标人(含制造商)近3年来有关本次招标设备或相类似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的业绩表;

3.3投标人应具有的财务要求:

a.一家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进行投标。

b.代理商和制造厂商应提供经中介机构(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报表。

3.4对于部分关键设备或专利,投标人必须在标书中提供设备制造商的授权证书或专利说明;

3.5代理商和制造商均须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6代理商和制造商均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入围4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6年3月8日至2016年3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报名材料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报名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份);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4 法人代表授权书 (原件);

5 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 在上述3、申请人资格条件中提到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注: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3月18日10时00分,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李启兵

电 话:15375479413

邮 箱:liqibing0701@163.com

2016年3月

 
关键词: 目标 公告 集中 上海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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