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
行业

国电吉林龙华吉林热电厂#10机组DCS控制系统改造招标【三次挂网】招标公告

2017-05-11    来源:
0
[ 导读 ]:国电吉林龙华吉林热电厂 10机组DCS控制系统改造招标【三次挂网】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DCX04-JGZB17-0837(01-01)1.1受国电吉林龙华吉林热电厂(以

国电吉林龙华吉林热电厂#10机组DCS控制系统改造招标【三次挂网】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CX04-JGZB17-0837(01-01)

1.1受国电吉林龙华吉林热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一步制、网上开标)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制造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 authority)

注册,

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2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本次招标标的物制造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1.2.3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或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有任何关联。

1.2.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1.2.6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1.2.7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1.2.8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1.2.9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1.2.10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标的物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1.2.10条的规定和履约中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1.2.11资质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国电吉林龙华吉林热电厂#10机组DCS控制系统改造

1、投标人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投标人近五年内(201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2个300MW或以上等级机组DCS控制系统改造业绩,并成功运行一年以上。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须为与本次招标标的相关的以往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供货/施工/改造范围及技术规格/主要工程量/技术要求、合同时间、合同签字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合同信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请提供满足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详见招标公告。

注:1、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须满足1.2.11关于合同业绩的要求)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用户证明(需含供货名称、投运时间及供货单位名称);投标人可参考附录中提供的模板填写。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关于投运时间的认定是以用户证明中写明的本设备的投运时间为准,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投运日期至投标文件截止日。

2、对上表未列明但国家对标的物设定了资质或许可证的(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消防设备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制造生产许可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投标人必须提供对应标的物的资质证或许可证,才有资格参加该标的物的投标。

1.2.1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2.13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1.4招标范围为本工程采取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含性能验收试验)总包的方式进行。关于接口配合问题,应由投标方与接口配合的制造商直接协商,不与招标方发生费用问题。投标方采购、提供的设备应满足本技术规范书要求所必须的硬件、软件和各项服务,并负责整个工程的技术培训、安装施工和工艺系统静态调试、动态联调、机组启动后在运试验,最终以移交招标方投入商业运行为原则。同时投标方还提供招标方为实现整个电厂自动化系统设计功能所需的接口工作,直至接口完成。所提供的软、硬件设备满足技术规范书所要求各各项技术指标。改造后的DCS应完成本协议规定的数据采集(DAS)、模拟量控制(MCS)、顺序控制(SCS)、锅炉炉膛安全监控(FSSS)、电气厂用电监控(ECS)、锅炉程控吹灰、锅炉安全门保护等功能(不得少于原DCS功能),以满足各种运行工况的要求,确保机组安全、高效运行。

1.5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5月10日09:00整到2017年05月16日16:00整(北京时间))。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关键词: DCS控制系统 招标
0
 
[ 招标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相关文章

  • 精彩推荐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我们宗旨  |  我们使命  |  我们愿景  |  组织机构  |  领导机构  |  专家机构  |  管理团队  |  机构分布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0502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