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惠水至罗甸高速公路建设甲供水泥采购项目(四期)招标公告
2014-10-28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41028_11414190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000万元
所属地区:贵州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省惠水至罗甸高速公路建设甲供水泥采购项目(四期)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惠水至罗甸高速公路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交通[2012]3021号批准建设,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建设[2012]232号文批复初步设计。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37%:6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贵州省惠水至罗甸高速公路水泥采购项目(四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为贵州省惠水至罗甸高速公路建设甲供水泥项目(四期),招标合同段如下:
合同段号
型号
数量(吨)
交货地点
备注
HLJG19
普通硅酸盐水泥42.5(散装)
26000
路基、桥隧施工第2+3标段,1#拌和站距S101省道桩号K074+280M处30米;
2#拌和站距S101省道桩号K083+700M处1000米;
3#拌和站距S101省道桩号K098+10M处1200米;
4#拌和站距S101省道桩号K102+800M处30米;
供货地点以投标单位实际勘探为准,如有变更,物资公司提前告知。招标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普通硅酸盐水泥42.5(袋装)
1500
计划供货时间:2014年12月1日~2015年6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泥制造商或者水泥制造商特许的合法代理商。
3.2 若为水泥制造商:
(1)应具备两年以上生产经验,或者新设计投产的生产厂须取得生产许可证后稳定运行满一年以上(以生产许可证颁发的时间为准);
(2)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认证(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货物);
(4)具有有效的本次招标货物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含附后明细栏);
(5)拥有新型干法单旋窑水泥年产60万吨及以上生产线,年水泥产能100万吨以上;
(6)投标货物必须具备省部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2013年至今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7)投标水泥必须在原厂生产线制造,不允许使用原产地生产许可证投标,异地生产供货;不允许粉磨站生产厂投标。
3.3 若为特许代理商:须持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另须满足以下条件:
(1)应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成立且具有同类产品的销售经验,所代理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应具备两年以上生产经验,或者新设计投产的生产厂须取得生产许可证后稳定运行满一年以上(以生产许可证颁发的时间为准);
(2)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所代理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认证(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货物);
(4)所代理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具有有效的本次招标货物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所代理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应拥有新型干法单旋窑水泥年产60万吨及以上生产线,年水泥产能100万吨以上;
(6)投标货物必须具备省部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2013年至今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7)投标水泥必须在原厂生产线制造,不允许使用原产地生产许可证投标,异地生产供货;不允许粉磨站生产厂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均不能通过评审。
3.6 一个制造(生产)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同一产品的制造(生产)商和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均被否决。
3.7 业绩要求:
3.7.1 若为制造商参加投标,可不提供供货业绩,但必须满足3.2条要求;
3.7.2 若为代理商参加投标,其业绩要求为:2011年起至今,单个合同同类产品供应数量2万吨及以上的销售业绩至少1个,或者单个合同同类产品销售额800万元以上的销售业绩至少1个。
3.8 如果特许代理商代理的产品来自不同的制造商,应按上述规定提供不同制造商的相关资料,且制造商均满足上述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0 月 28 日至2014年 11 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办理CA认证证书后网上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后,凭系统凭证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地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 11 月 18 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回传
联系人:钱 永
手机: 1314 1221 596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qianyong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