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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工程第四批辅机(汽机)招标公告

2015-06-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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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工程第四批辅机(汽机)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150601_15112384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宁夏

招标人: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工程第四批辅机(汽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工程第四批辅机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工程

2.2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所辖灵武市

2.3建设单位: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4建设规模:2×660MW高效超超临界机组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招标内容:

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工程第四批辅机设备。

2.7标段划分、招标范围、交货期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 1:生水加热器

一、招标范围:化学水处理间的生水加热器及附属设备(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交货期: 2015年11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企业通过ISO质量、环境管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并提供有效认证证书。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业绩要求:投标人生产的产品应在2012年至今有3家国内新建300MW及以上工程中投运业绩,投标人提供供货合同证明,包括证明业绩的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部分的复印件、最终用户证明、联系人、有效电话等,(投标方提供的有效业绩必须是本公司业绩,提供的合同证明中供货单位与此次投标人名称一致,由于变更、更名,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4、各投标方投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标段 2:进口截止阀(包括疏水阀)(原装进口)

一、招标范围:汽机侧疏水阀、截止阀的招标、供货(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交货期: 2016年2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针对本项目进口截止阀的唯一代理授权;企业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等认证, 并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业绩要求:投标人销售的产品应在2010年至今有3家国内新建600MW超超临界及以上工程中投运业绩,且均成功运行1年以上,投标人提供供货合同证明,包括证明业绩的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部分的复印件、最终用户证明、联系人、有效电话等。

4、各投标方投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5、进口阀门必须为品牌注册原产国生产。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 3:进口调节阀(原装进口)

一、招标范围:机组各系统上的调节阀招标、供货(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交货期:2016年2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针对本项目进口调节阀的唯一代理授权;企业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等认证, 并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业绩要求:投标人销售的产品应在2010年至今有3家国内新建600MW超超临界及以上工程中投运业绩,且均成功运行1年以上,投标人提供供货合同证明,包括证明业绩的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部分的复印件、最终用户证明、联系人、有效电话等。

4、各投标方投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5、进口阀门必须为品牌注册原产国生产。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 4:四大管道、管件工厂化配管

一、招标范围:主蒸汽、再热蒸汽热段、再热蒸汽冷段、给水系统的管道、管件工厂化配管的制作、供货(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交货期: 2016年2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企业通过ISO质量、环境管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并提供有效认证证书。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加工、质量控制、经营管理、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有效期内),同时本身具备660MW超超临界及以上机组四大管道配管和P92主管道弯管的独立加工能力。并提供P92弯管独立加工能力保证说明,弯管独立加工能力的相关证明文件(弯管设备加工能力、弯管工艺等文件),以证明能够提供满足本工程需要的相关产品和服务。

4、投标人加工的产品应在2010年至今,至少在国内有5家新建660MW超超临界机组及以上同类型、容量机组四大管道配管独立加工业绩,并且至少其中2家运行两年以上,且实践已证明产品是成熟可靠的,并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如证明业绩的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部分的复印件、最终用户证明、联系人、有效电话等。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者,招标人视为无运行业绩。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标段 5:小机排汽管道

一、招标范围:两台100%汽动给水泵汽轮机的排汽管道(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交货期:2016年2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企业通过ISO质量、环境管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并提供有效认证证书。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业绩要求:投标人销售的产品应在2012年至今有3家国内新建600MW及以上工程中投运业绩,且均成功运行1年以上,投标人提供供货合同证明,包括证明业绩的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部分的复印件、最终用户证明、联系人、有效电话等。

4、各投标方投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标段6:采暖加热热水系统辅助设备

一、招标范围:采暖加热热水系统辅助设备,包含:2台集装式换热机组,整体式智能加压机组、凝结水回收器的设备及系统附件(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交货期:2015年9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企业通过ISO质量、环境管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并提供有效认证证书。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业绩要求:投标人生产的产品应在2012年至今有3家国内新建300MW及以上工程中投运业绩,投标人提供供货合同证明,包括证明业绩的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部分的复印件、最终用户证明、联系人、有效电话等,(投标方提供的有效业绩必须是本公司业绩,提供的合同证明中供货单位与此次投标人名称一致,由于变更、更名,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4、各投标方投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标段 7:蒸发冷却机组

一、招标范围:输煤、化水、汽机、除尘等电气配电室的蒸发冷却机组(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交货期:2016年3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企业通过ISO质量、环境管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并提供有效认证证书。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业绩要求:投标人生产的产品应在2012年至今有3家国内新建300MW及以上工程中投运业绩,投标人提供供货合同证明,包括证明业绩的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部分的复印件、最终用户证明、联系人、有效电话等,(投标方提供的有效业绩必须是本公司业绩,提供的合同证明中供货单位与此次投标人名称一致,由于变更、更名,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4、各投标方投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3.报名时间、地点

3.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请于2015年 6 月 1 日至2015年 6月 5 日期间,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认证体系证书、法人委托授权书、设备业绩(供货合同证明)等资料(以上资料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307室(宁夏银川市黄河东路620号)报名。或将上述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邮箱报名(邮件需注明所报名标段、联系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3.2报名后招标人对报名者的资格(3.1上述材料)进行核实,仅对符合要求的报名者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售。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联系人:陈一名

手 机:13269553913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bcgym@126.com

 
关键词: 工程 招标公告 宁夏 中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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