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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未来5年 7城市建充电基础设施示范点

   2016-01-18 中国经济新闻网 2560
核心提示:记者从广东电网了解到,目前广东省区域内所有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用户,均可通过所辖区内网上营业厅或微信公众服务号进行用电业务办理申请。

记者从广东电网了解到,目前广东省区域内所有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用户,均可通过所辖区内网上营业厅或微信公众服务号进行用电业务办理申请。广东电网市场部相关人员提醒,无论是居民用户还是非居民用户在申请时,除了提交用户身份证明、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供电监管机构明文要求提供的材料等外,还需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划建设等证明材料和许可材料。截至目前,广东电网已累计社会资本建设的近100个充电站和40多台充电桩提供报装服务。广东电网表示,将根据国家发改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文件要求,深入研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促进电网规划、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城市规划的同步协调;加强输配电网建设,为充电基础设施提供充足电力能源。

广东电网下发方案 示范引领电动汽车配套建设服务

近日,广东电网正式下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并逐步完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报装流程,引领示范,推动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建设。

网厅或微信服务号均可办理报装业务

记者从广东电网了解到,目前广东省区域内所有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用户,均可通过所辖区内网上营业厅或微信公众服务号进行用电业务办理申请。广东电网市场部相关人员提醒,无论是居民用户还是非居民用户在申请时,除了提交用户身份证明、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供电监管机构明文要求提供的材料等外,还需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划建设等证明材料和许可材料。截至目前,广东电网已累计社会资本建设的近100个充电站和40多台充电桩提供报装服务。

为配合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发展,广东电网提前做好了全面用电服务的部署。在报装流程上,优化流程,并加强用电报装过程管控,配置客户经理,提供全过程跟踪服务。供电部门还将严格执行《推进业扩工程投资界面延伸实施方案》,将电网投资界面延伸至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土地产权“红线”,降低社会各界投资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成本。

广东电网表示,将根据国家发改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文件要求,深入研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促进电网规划、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城市规划的同步协调;加强输配电网建设,为充电基础设施提供充足电力能源。

“互联网+充电”快速找到充电桩

“在此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中,电网企业将积极支持国家政策,全面做好供电服务及配套建设服务,做好引领示范作用。”广东电网表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南方电网的战略部署,2016年,广东电网将在做好配套电网投资及业扩报装用电等服务的基础上,分步骤在城市公共服务领域、城际快速充电网络、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公司系统内部充电基础设施等四大领域进行投资建设。

“2016年到2020年,广东电网区域内计划建成布点合理、标准统一的示范性充电服务网络,促进电动汽车发展。”广东电网市场部相关人员透露,2016年,在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惠州、江门、肇庆等7个重点城市的公交、出租、大型商城、超市、文体场馆、工业园区等选取具有示范作用的公共场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每个城市至少建设1-2个充电基础设施示范点,引导市场消费,逐步扩大市场规模,起到引领示范的作用。2016年,广东电网还将在各品牌类营业厅、功能类营业厅的停车场建设不少于2个充电点。

在完善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广东电网已提前开展电动汽车运营网络等技术的研发。2015年5月,国家863项目“电动汽车运营系统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已成功通过验收,目前,该运营系统已接入中山、韶关等地共计1座换电站、7座充电站、572个交直流充电桩以及189辆电动汽车的实时数据。接下来,广东电网公司将在此平台基础上,大力推进“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提高充电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提升运营效率和用户体验,促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网络的能量和信息双向互动,让车主掌握“电能补给站”的具体位置。

1、居民用户

(1)用户身份证明材料,如居民身份证、军人证(现役)、户口簿、护照、回乡证(台胞证)等;

(2)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及授权委托书;(用户本人办理无需此项)

(3)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资料;

(4)对于占用小区公共场所的项目,如小区停车场等,还需提供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出具的充换电设施建设的同意书。如用户仅租用车位,同时需提供车位拥有者的同意材料。

(5)如在社会公共场所,如路边等,需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划建设等证明材料和许可材料;

(6)供电监管机构明文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2、非居民用户

(1)用户身份证明资料

公司、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社会团体:《社团法人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上级单位(组建单位、主管单位等)证明文件;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其成立的文件;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证照、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

(2)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及授权委托书;(用户本人办理无需此项)

(3)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资料;

(4)对于占用小区公共场所的项目,如小区停车场等,还需提供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出具的充换电设施建设的同意书。如用户仅租用车位,同时需提供车位拥有者的同意材料。

(5)如在社会公共场所,如路边等,需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划建设等证明材料和许可材料。

(6)供电监管机构明文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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