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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运环保:关于签署石家庄市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

2016-01-21    来源: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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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石家庄市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石家庄市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行唐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 2016 年 1 月签订《石家庄市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2、协议的生效条件:涉及协议经甲方、乙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3、协议类型:特许经营协议。

4、协议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日起至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止。

5、协议的风险及金额不确定性:本次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18亿元人民币(其中污泥、餐厨垃圾处置项目需根据产生量适时启动;农林生物质发电和环保设备制造及研发项目需经乙方对项目充分论证后适时启动),环卫收运项目投资总额根据政府规划确定,所以协议签订的金额与实际投入金额可能存在差异,具体以项目申请核准报告为准。

本特许协议的履行需要较长的期限,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协议双方情况的变化都将影响协议的履行,同时协议履行还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6、协议履行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签署后,尚需双方签订各子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协议》和进行项目前期的报批及立项相关手续。

一、项目基本情况

行唐县人民政府与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推进石家庄市循环经济产业园项 目(包括但不限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餐厨及污泥协同处置、医疗废物处置、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等项目)、环卫收运项目的投资建设事宜,达成了《石家庄市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双方在本协议签署后需就协议下各子项目签署相关《特许经营权协议》。

二、协议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甲方:行唐县人民政府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2、乙方: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东环路,注册资本:105,898,9070.00 元 。经营范围:城市生活、餐厨及污泥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固废及医废焚烧处理工程、土壤污染修复工程、飞灰处理工程、 城市污水处理及垃圾渗透液治理工程项目投资的总承包、技术咨询、设计、运营管理;干法尾气处理系统、脱硫、脱硝、脱汞、及各类垃圾焚烧处理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各类工程新型输送机械设备(带式、矿用、链板、螺旋、斗提、移动、大倾角、管状、气垫输送机及除渣给料机)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有机物处理(不含危险品)工程项目总承包;技术与设备进出口及代理进出口(国家禁止、限制类除外);自有房屋及设备租赁(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

最近三年会计年度公司未与本特许协议签署甲方发生交易事项。

4、履约能力分析:行唐县人民政府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概述

1、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总投资暂定为 18 亿元人民币,以 PPP 或 BOT 模式建设。产业园项目包括:

(1)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为 2000 吨/日,项目投资金额约 9.5亿元。其中一期建设处理规模 1000 吨/日,适时启动二期工程。

(2)污泥处置项目:根据污泥产生量适时启动。

(3)餐厨垃圾处置项目:根据餐厨垃圾产生量适时启动。

(4)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为 1000 吨/日,项目投资金额约 5.5 亿 元(该项目作为产业园二期储备项目,需经乙方对项目充分论证后确定是否具备投资条件)。

(5)环保设备制造及研发:投资约 3 亿元,乙方对项目充分论证后适时启动。

2、环卫收运项目:甲乙双方以 PPP 方式进行投资运营,根据政府规划确定投资总额。具体方式以甲方现有收运设施及所占土地入股,乙方以现金入股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由乙方控股,乙方将对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收购后进行投资及运营管理,并将其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改建升级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收运体系包括以下项目:

(1)生活垃圾收集及中转站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及人员配置。

(2)生活垃圾转运车辆的投资、运营及人员配置。

(3)餐厨垃圾和污泥收集转运设施及车辆的投资、建设、运营及人员配置。

(4)智慧环卫系统的投资及管理。

3、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拟选址位于行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占地面积不低于 100 亩;环保设备制造研发项目用地 100 亩,由甲方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周边规划选址。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中的其他子项目用地由甲方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附近预留。

4、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协助。协助乙方及时获得所有必要的许可或批准,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建设用地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申请。

四、项目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告所述特许经营协议的签署,将对公司未来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从长期看,本公司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在固废领域积累更多的丰富经验,占领更为广阔的市场,项目的成功建设也将为公司在固废领域开拓新局面奠定坚实的基础,增加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综合竞争实力。城市污泥、餐厨垃圾、生物质发电都是固废处理领域的新热点,公司建设综合性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和环卫收运项目,进入新的固废处理领域,对公司开拓新的盈利点及未来经营业绩存在积极的影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依据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决策程序并公告。

五、备查文件

1、《石家庄市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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