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
行业

河北省充电设施建设:在2020年前达到总停车位的10%

2016-05-23    来源:中原经济网
0
[ 导读 ]:河北省发改委近日印发了《河北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提出到十三五末,河北省要在全省形成统一开

河北省发改委近日印发了《河北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提出到“十三五”末,河北省要在全省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具备满足20万辆以上电动汽车(标车)充电能力的充电服务市场以及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充电设施体系。

《办法》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交通枢纽、超市卖场、商务楼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园区、学校、医院等市政项目应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10%的比例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老旧小区充电设施规划建设根据实际需求逐步放宽,可以结合旧区改造、停车位改建、道路改建等逐步实施,在2020年前达到总停车位的10%。同时,鼓励根据实际条件在满足以上配置基础上增建各类充电设施,满足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的要求。

为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办法》要求,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财政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支持政策,对充电设施用电实行扶持电价政策,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关键词: 达到 停车 年前 河北省
0
 
[ 新闻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相关评论

相关文章

  • 精彩推荐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我们宗旨  |  我们使命  |  我们愿景  |  组织机构  |  领导机构  |  专家机构  |  管理团队  |  机构分布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0502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