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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节能降耗新技术

2016-06-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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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十三五时期,广西自治区把大幅提高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实现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降碳目标列为经济社会发展要努力实现的目标之一。公共机构作

“十三五”时期,广西自治区把大幅提高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实现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降碳目标列为经济社会发展要努力实现的目标之一。公共机构作为政府确定的节能减排重点行业之一,节能降耗的任务非常艰巨。推行科学的能源管理机制,不仅可以有效地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更重要的是能够发挥示范作用,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意识。

梧州市大多数公共机构对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改造还感到陌生,没有真正把节约能源资源这项工作提到议程上来。为此,必须利用一种新的节能机制,促进各公共机构实施节能降耗。梧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探索,把实行合同能源项目放到首要议程,并引导公共机构采取各种措施节约能源。

节能投资降低运行成本

2008年4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定: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该法将公共机构节能与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并列,对公共机构节能作出专门规定,要求公共机构应当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加强能源消费计量和监测管理。

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制止能源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由此可见,法律已明确了公共机构承担的节能义务,而且随着法律的实施,能源消耗和节能指标已作为约束性的指标下达到各机关。中央和自治区层面也陆续出台了支持公司合同能源管理的政策。

合同能源管理是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一种节能服务机制。

节能服务公司向用能单位提供能源审计、节能改造方案设计、项目融资、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人员培训、节能量监测,以及改造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等一揽子服务,并通过与用能单位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收回投资,获得利润。实际上,公共机构以较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能单位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来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

以合同能源管理推动节能改造

针对梧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现状,梧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各级公共机构中梳理出一批节能潜力较大的单位作为改造试点单位,以点带面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改造。2015年,梧州市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改造为抓手,全面推动照明改造,争取加大节能改造的力度和范围。

整合资源实施节能改造。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普遍遇到的难题是,对规模较大的项目,节能公司改造兴趣较大;对规模较小的项目,由于相应的公共机构能耗不高,使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节能改造为节能公司带来的效益不大,因此普遍不受节能公司的青睐。为破解这个困境,梧州市对一些规模较小的项目,采取整合资源、打包推进的方式实施节能改造。

比如,岑溪市将各公共机构分行业分系统打包,首先将教育系统定为试点,打包使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改造照明灯具,引起了较多节能服务公司的关注。苍梧县也将辖区内的10个乡镇11所卫生院打包,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更换LED照明灯具。随后,龙圩区等城区纷纷效仿,将卫生系统打包开展改造。截至2015年12月,全市全年共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改造11个,自筹资金节能改造项目67个,投入改造资金1140多万元。

节能灯具节电量近七成。推动照明改造,效益是关键。为了让各级公共机构的干部职工更直观地了解LED灯具的优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梧州市联合办公大楼、市政府办公大楼以及各县(市)区等20多个地方建立起LED灯具能耗对比点,用LED灯具和普通日光灯进行光照度和耗电量的对比,还将同型号的新旧LED灯具送到市质监局检测电压值的变化。比对显示,LED灯具和传统灯具相比,节电量高达近七成,使用一年后的LED灯具在功率上也几乎没有变化。

通过能耗数据和光照度的直观对比,各级公共机构的干部职工对LED灯具的认同感进一步增强。许多单位看到比对的节能效益之后,主动联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协调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节能改造。从以前的向公共机构推广改造,转变为现在的主动要求改造,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工作踏上一个新台阶。

针对特点提出改造方案。为加强推进合同能源改造,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针对不同类型公共机构的用能特点,提出相匹配的节能改造方案;多次召开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推介会,邀请节能服务公司带着产品现场解说推介,面对面地让公共机构了解节能产品的优点;对一些部门在引进改造过程中的各种困难与问题,及时给予协调指导。

在合同能源改造项目等有力措施的推动下,“十二五”期间,全市公共机构共节约能源7.30万吨标准煤。2015年,我市全面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人均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等各项指标任务,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总量呈逐年减少趋势。

针对节约型公共机构的总体目标,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将进一步采取措施,重点在推广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重点难点工作上取得突破,继续努力推动梧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跃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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