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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对煤改气气源未到位区域不得禁止烧煤取暖

2017-12-14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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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天津市建

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天津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北方采暖地区进入供暖期以来,城镇供热采暖工作总体运行平稳。但也有一些地方存在供暖不到位、室温不达标等问题,影响了群众正常采暖。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切实解决城镇供热采暖中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访民问暖”活动,主动倾听民意

各地城镇供热管理部门要在2018年元旦之前,利用周末时间集中组织开展一次“访民问暖”专项活动,通过供热管理部门、供热企业进社区、入户走访、开展宣传咨询等方式,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主动了解群众诉求,客观掌握供暖情况第一手资料,实地解决供暖存在问题。

二、开展全面排查,查找突出问题

各地城镇供热管理部门要迅速组织对当前城镇供热采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结合“访民问暖”专项活动和群众来电、来访、网络媒体等渠道反映的供暖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制定办结销号制度,加强督查督办,督促有关供热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

三、切实解决问题,让群众满意

各地城镇供热管理部门要以让群众满意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督促供热企业落实整改,重点解决好“供不上”和“供不好”等突出问题。对尚未落实气源或“煤改气”气源未到位的区域,不得禁止烧煤取暖。各供热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加快问题整改,确保供暖到位、室温达标,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努力让群众温暖过冬、满意过冬。

四、加强供暖管理,严肃问责追责

各地城镇供热管理部门要加大巡查、督查和抽查力度,防止供暖工作出现供暖不达标、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出问题,要及时迅速严肃查处,认真跟踪督办,对违法违规供热企业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对相关责任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进行公开通报。

请省级城镇供热管理部门汇总本地今冬以来城镇供热采暖情况和“访民问暖”专项活动开展情况,于2018年1月5日前书面报送我部城市建设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1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键词: 煤改气 烧煤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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