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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罚!海口四家房地产项目违规排污,罚款或达50万元

2019-03-24    来源:中国节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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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据悉,3月21日至22日,海口市水务局联合多个相关部门共排查出绿地海长流六期及鲁能中心2个在建项目、滨海新天地及海域阳光2个住宅小区将污水管接入市政雨水管道并排放污水的行为
 近日,海口四家房地产项目违法排放污水的行为引发社会关注。海口市环保部门对绿地海长流六期A区项目施工单位下达处罚10.64万元的裁定通知。对鲁能中心、滨海新天地及海域阳光建议分别处罚20万元至50万元、20万元及5万元。
位于西海岸长滨二街北侧的海长流六期A区项目。海口日报记者张熙宇 摄
据悉,3月21日至22日,海口市水务局联合多个相关部门共排查出绿地海长流六期及鲁能中心2个在建项目、滨海新天地及海域阳光2个住宅小区将污水管接入市政雨水管道并排放污水的行为。“这些污水将会对五源河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秀英区水政监察大队相关人员表示,水务部门已于22日当天对除绿地海长流外的三家污水排放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截断其接入市政雨水管网中的污水管道,并对项目中的排水系统进行排查,实现项目雨污分流,保证建筑污水不再排进市政雨水管网。
3月23日上午,水务部门再次来到这三家污水排放单位进行检查。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表示,经排查,鲁能中心和海域阳光未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目前水务部门已将此案件移交至城管部门。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水务部门建议对其处罚5万元;鉴于鲁能中心违法行为已造成严重后果,水务部门建议吊销其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处罚20万元至50万元。
滨海新天地存在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违法行为,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城镇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鉴于造成严重后果,水务部门建议相关条例对其处罚20万元。
此外,水务部门还要求这些违法单位尽快向公众发布致歉信,积极响应各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最大程度降低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关键词: 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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