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
行业

征求你的意见,2019年风电建设管理办法来临!

2019-04-12    来源:中国节能网
0
[ 导读 ]:陆上风电:已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两年内未投产并网的,需按照并网年份标杆价格上限重新参与市场竞价。各级地方政府部门不得干预项目单位报价。
 4月12日上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其中2019年关于风电建设管理的相关政策变动较大:
陆上风电:已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两年内未投产并网的,需按照并网年份标杆价格上限重新参与市场竞价。各级地方政府部门不得干预项目单位报价。
海上风电:2018年度未通过竞争方式进入国家补贴范围并确定上网电价的海上风电项目,其核准文件不能作为享受国家补贴的依据。在《国家能源局关于2018年度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47号)发布之日前获得核准的海上风电项目,在本次通知发布前未办齐开工前手续的,均参加竞争配置并通过竞争确定上网电价。
以下为风电部分原文:

 
关键词: 风电
0
 
[ 新闻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相关评论

相关文章

  • 精彩推荐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我们宗旨  |  我们使命  |  我们愿景  |  组织机构  |  领导机构  |  专家机构  |  管理团队  |  机构分布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0502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