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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能监办完成分布式发电并网收购监管

2015-01-15    来源:中电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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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 核查中发现分布式发电并网收购及补贴落实情况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地方能源管理部门对光伏项目纳入国家光伏年度规模计划相对滞后;二是可再生能源相关财税政策不匹配;三是电网配套政策不完善;四是电费和补贴结算不规范。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4年下半年重点专项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国能监管〔2014〕346号)要求,河南能源监管办于2014年9月印发了《河南省分布式发电并网收购及补贴落实情况专项监管方案》,对专项监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根据企业自查情况,我办对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对国家分布式发电政策进行了宣贯,就有关问题听取了企业意见建议。同时结合河南实际,印发了《河南省光伏发电运营监管实施细则》,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

据统计,截至2014年9月底,全省已投产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装机容量为14.53万千瓦。2014年上半年,总发电量为3634.4万千瓦时,其中自发自用电量为2269.65万千瓦时,占比62.4%,上网电量为1364.75万千瓦时,占比37.6%;支付分布式光伏发电上网电费523.33万元,支付电价补贴71.91万元。

核查中发现分布式发电并网收购及补贴落实情况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地方能源管理部门对光伏项目纳入国家光伏年度规模计划相对滞后;二是可再生能源相关财税政策不匹配;三是电网配套政策不完善;四是电费和补贴结算不规范。

针对存在的问题,河南能源监管办提出以下工作建议:一是地方能源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有关配套政策措施,解决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梗阻,推进光伏行业健康发展。二是在国家层面进一步明晰有关财税政策,明确光伏发电项目增值税计税标准,制定实施细则供电网企业遵照执行。三是电网企业应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加快落实分布式发电项目接网条件审查,完善发电项目并网运行服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提高对分布式发电项目服务的便捷性和高效性。四是电网企业应完善电费和补贴资金结算管理办法,规范上网电费和国家补贴结算管理,及时进行上网电费和补贴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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