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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水平衡测试管理办法》颁布实施

   2015-01-27 六安节水网2480
核心提示:为严格落实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制度,提高用水单位用水效率,规范水平衡测试工作,近日我市颁布实施了《六安市水平衡测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为严格落实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制度,提高用水单位用水效率,规范水平衡测试工作,近日我市颁布实施了《六安市水平衡测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水平衡是指以用水单位为考察对象的水量平衡,即该用水单位各用水单元或系统的输入水量之和应等于输出水量之和。水平衡测试即是对用水单元和用水系统的水量进行系统的测试、统计、分析得出水量平衡关系的过程。 
    《办法》规定应当开展水平衡测试的单位主要包括,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取用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的非居民用水户月均用水量6000立方米以上的,应当每五年开展一次水平衡测试工作;月均用水量6000立方米以下的,应当每三年开展一次水平衡测试工作;用水单位因扩建、改建、产品结构调整、改变用水性质等原因而要求调整用水计划的;或连续3个月累计用水量超计划50%以上的,六安市城市节水管理办公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用水单位进行水平衡测试。 
    《办法》要求用水单位应当根据水平衡测试情况,编制水平衡测试报告书,并在水平衡测试报告书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水平衡测试报告书报六安市城市节水管理办公室备案。六安市城市节水管理办公室在收到水平衡测试报告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水平衡测试验收,经验收合格的,颁发《水平衡测试合格证》;经验收不合格的,用水单位应当按照六安市城市节水管理办公室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后,重新组织验收。 
    水平衡测试是对用水单位进行科学管理行之有效的方法,也是进一步做好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基础。通过水平衡测试能够全面了解用水单位管网状况,各部位(单元)用水现状,画出水平衡图,依据测定的水量数据,找出水量平衡关系和合理用水程度,采取相应的措施,挖掘用水潜力,达到加强用水管理,提高合理用水水平的目的。该《办法》的实施为我市科学节水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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