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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强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2015-03-03    来源:中国节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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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殊不知,身处丰水地区的江苏,这辆经济列车高速运行的背后频频拉响了“供水危机”的警报。
        江苏地处江淮沂沭泗流域下游和南北气候过渡地带,滨江临海,河湖众多,是典型的江南水乡。
 
  殊不知,身处丰水地区的江苏,这辆经济列车高速运行的背后频频拉响了“供水危机”的警报。江苏的水多为过境水源,本地的水资源并不丰沛,多年平均当地水资源总量320亿立方米。境内降水虽然丰沛,年均降雨量在1000毫米左右,但时空分布不均,南丰北枯。而且季节性强,“恨水水不走,要水水不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快推进,水环境压力剧增,水生态问题突出。
 
  然而,正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开拓创新,奋发有力,在经济总量超万亿美元的情况下,万元GDP用水量较上年下降超过4%,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超过6%,水功能达标率超60%,全面完成本省目标任务,获得了2013年度全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优秀等次。
 
  这是江苏加快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展现,也是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和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抉择。
 
  2014年实现用水总量控制在500亿立方米以内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落实。2014年度江苏省全面完成全国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在全省经济增8.7%情况下,2014年用水总量(农业用水按50%保证率折算)为498亿立方米,完成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8.1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9,完成年度用水效率控制目标;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63%,达到年度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
 
  构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体系。2012年来,江苏进一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省政府出台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2013年出台相应考核办法,2014年成立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联席会议,会同省发改委等十个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全省各市和省管县水资源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落实“三条红线”管理控制指标。省水利厅会同省发改委将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分解至市、县,并督促市县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跟踪落实考核结果整改情况,并联合省发改委下发了水域排污限制总量。
 
  严格水资源行政审批管理。围绕用水总量控制红线,严格审批新增取水许可项目,对于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严格实行取水许可限批政策,并制定了用水总量管理办法,建立了用水总量控制评价体系和长效机制。当前,江苏正严格按照划定的三条红线,从源头上加强用水管理,在过程中强化节水措施,并着力控制污染物排放,从政府层面加强对这项工作的考核,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全国前列
 
  全省9个省辖市列入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试点数量居全国前列。第一批徐州、苏州、无锡、扬州4个试点已取得初步经验。同时,在全省范围内确定了18个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不同地区、不同资源条件下的水生态建设模式初步显现。依托丰富的水土资源,扎实开展“美丽库区、幸福家园”、水美乡村、水利风景区等水生态文明品牌建设,建成首批60家水美乡镇、548家水美村庄。
 
  作为全国水利现代化试点省份,江苏率先开展水生态文明创新探索,并将水生态文明理念融入水利现代化建设各项工作,丰富水利发展内涵,不同地区、不同资源条件下的水生态建设模式初步显现。
 
  在城市,活水绕城,人水和谐。全省9个省辖市列入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试点数量居全国前列。第一批徐州、苏州、无锡、扬州4个试点已取得初步经验。同时,在全省范围内确定了18个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
 
  在乡村,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一年来,全省积极创建“水美乡村”。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街道等60个水美乡镇、横溪街道石塘村等548个水美村庄,展现了水利支撑下的新农村风貌。
 
  对水库,建设“美丽库区、幸福家园”。依托水库资源优势,从单一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向整村成片发展转变。如今,全省各县市都有重点地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移民村,第一批示范村已进入规划实施阶段。
 
  为维护河湖健康,江苏通过划定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制度,做到占补平衡。从2010年开始,江苏对主要河湖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每年对省管湖泊和骨干河流的健康状况进行“体检”,并发布评估报告,建立科学的监测评估体系。由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组成的湖泊管理与保护联席会议制度覆盖所有省管湖泊,目前“河长制”已覆盖90%以上的省骨干河道。近几年,先后颁布实施《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等地方法规规章,为加强河湖管理与保护提供法律保障。通过内强河湖管理能力建设,外严法律体系构建和执法巡查,软硬结合,形成了一整套系统的河湖健康管理机制。
 
  节水型社会建设推动全民节水
 
  江苏大力推进国家和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创建,累计建成7个国家和11个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落实节水优先方针,2014年在全国率先启动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首批10个示范区已经建成;累计建成节水型企业、单位、灌区、社区、学校(高校)等各类节水载体1400多个,完成节水示范项目1500多项。国家有关领导曾批示“大力推广江苏节水型高校的经验”。
 
  江苏立足省情,把节水作为缓解水环境压力、减少废污水排放的源头控制措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逐步确立了靠制度建设激励节水,软件建设与硬件协调发展的运行机制。
 
  自2006年起,江苏连续将节水型社会建设列为省政府50件年度重点实事工程,并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江苏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纲要》等政策文件,省政府建立了节水型社会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在全国率先建立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考核责任制,逐步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在节水型社会建设实践中,江苏坚持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着力构建科学的水资源需求管理制度、完善的水资源调配工程体系和水资源保护体系,保障城乡用水安全。按照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江苏划定区域用水总量控制红线,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规范取水许可,从源头上遏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高耗水、高污染项目建设。在取水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地下水位控制。按照节水减排、高效利用的原则,实行用水定额管理,建立行业耗水监控考核机制。
 
  同时,注重“价格机制”对节水的引领,充分发挥水资源费的价格杠杆作用。江苏先后5次调整水资源费标准,逐步建立了差别化水资源费价格政策,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的用水价差。同时,制定出台中水和再生水价格政策,对“零排放”企业免征污水处理费,落实节水减排税收政策,通过价格杠杆调控用水户采取节水减排措施。
 
  近年来,江苏还逐步建立节水投入长效机制,出台了《江苏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从省级水资源费中每年拿出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载体建设、节水减排工程建设以及节水关键技术的示范和推广等,极大地调动了用水户参与节水的积极性。
 
  节水不但需要行政推动,更需要社会公众自身的内在动力。
 
  近年来,江苏充分运用节水型学校创建、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各类有效宣传引导手段,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普及节水知识与技能,提高了节水工作的社会化水平,带动全民节水意识和自觉节水行为的养成。
 
  太湖水质持续好转
 
  2014年江苏持续推进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大调水引流、生态清淤、蓝藻和水草打捞、湖泛巡查等工作力度,全年引江调水7.1亿立方米入太湖,打捞蓝藻115万吨、水草21万吨,完成生态清淤280万方。截至2014年底已完成太湖生态清淤122平方公里、3669万立方米,超额完成规划的太湖生态清淤目标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曾对江苏提出,希望江苏为太湖增添更多美丽色彩。多年来,江苏省委、省政府把太湖治理作为全省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样板工程”,举全省之力实施大规模治理。水利部门积极实践“控制外源污染、治理内源污染、增加环境容量”的治理思路,大力开展调水引流、蓝藻(包括水草)打捞、生态清淤、湖泛治理等太湖治理的关键性任务。2007年以来,累计调引长江水168.7亿方,打捞蓝藻700万吨,实施太湖生态清淤土方3669万方,连续7年实现了“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的目标,蓝藻发生强度逐年减弱。此外,江苏积极实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在现有工程基础上,实施引江调水扩建工程,通过工程措施达到“标本兼治”。太湖综合治理走马塘工程已经实现全线通水。新沟河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及中央补助投资已获国家有关部委批复,目前累计完成投资16亿元。新孟河工程和望虞河西岸控制工程可研报告已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待批。此外通过强化节水减排工作,从源头减少了入湖污染排放。并对于太湖影响较大的15条重点河流继续强化水环境综合治理,促进河湖良性互动,太湖湖体水质持续好转,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地下水位全面回升
 
  通过实施地下水开采总量和水位双控制度,江苏全省地下水位全面回升,水位上升区和稳定区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98.1%以上。
 
  江苏是我国水质性缺水区。20世纪90年代以来,苏州、无锡、常州等部分地区因地下水超采引发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到2000年,这些地区地面累计沉降从四五十厘米至百余厘米不等,年沉降速率在6厘米~10厘米。
 
  为彻底改变这一状况,省水利厅大力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一是在全国率先划定地下水水位控制红线,划定地下水超采区,明确全省各管理分区、各地下水主采层的禁采水位埋深和限采水位埋深。根据地下水监测结果,先后四次划定全省地下水超采区和禁采区。截至2014年底,全省超采区数量减少3个、面积减少1242平方公里,禁采区面积减少766平方公里;二是推行地下水开采量和水位双控制度。在开采总量的控制上,全省地下水开采总量计划每年由省水利厅下达到各市人民政府,并由地方政府逐级分解下达到用水户,定期考核、奖惩兑现。在水位红线控制上,省水利厅每年向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通报地下水水位动态变化情况,提出地下水水位控制和开采管理要求。同时,将地下水开采量、水位考核结果纳入每年对地方人民政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内容,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数;三是加快实施禁采区禁采和超采区压采。2005年底,苏锡常地区已全面完成地下水禁采任务,5年累计封井4745眼。目前,省水利厅正在组织实施南通市海门禁采区和高铁沿线禁采区的地下水禁采工作,计划于2016年全面完成。在前期已压采4.5亿立方米地下水的基础上,计划到2020年再压采地下水2亿立方米以上。
 
  水源地达标建设保供水安全
 
  严格水功能区管理,全面对1338个水功能区进行纳污能力核定,完成20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水质达标率达到97%。
 
  高标准开展水源地达标建设。从2011年开始,省水利厅会同环保、住建等部门制定了水源地达标建设的标准,建立“水量保证、水质达标、管理规范、运行可靠、监控到位、应急保障”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体系。2014年底,已经有一半以上城市水源地基本完成了达标建设任务,先期开展的40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完成了达标验收,不折不扣做到:一个保障、二个达标、三个没有、四个到位。“一个保障”:就是水源地要能做到正常情况下保障安全供水,突发情况下保证应急供水。“两个达标”:即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供水保证率达到97%以上。“三个没有”:即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没有与供水设施无关的设施和活动;二级保护区内没有排污设施或开发活动;准保护区内没有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设施或开发活动。“四个到位”包括:水源地保护机构和人员到位;警示标牌、分界牌和隔离措施到位;备用水源地和应急管理预案到位;水质在线监测和共享机制建立到位。
 
  备用水源地建设提供应急保障。按照省统一规划,每个县级以上城市,都应具备两个以上水系相对独立的饮用水源地,相互备用;不具备条件的地区,也要求与相邻地区实行联网供水;备用水源地要能满足7天以上居民生活饮用需求。近几年来,各地因地制宜逐步推进这项工作,全省60个县级以上城市中,已有50多个建设了不同类型的备用水源工程。常熟、太仓等沿江城市利用江滩建设水库作为备用水源;盐城市开挖了该省最大的平原水库———盐龙湖作为备用水源地,建成后已多次应急启用,保证了当地生产生活用水;无锡市对地下水井封而不填,改为备用水源,在2007年太湖蓝藻供水危机时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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