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
行业

宁夏落实新环保法实施细则 23种违法行为可行政拘留

2015-03-06    来源:|
0
[ 导读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经信委、环保厅、农牧厅、质监局五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落实《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该办法是新《环保法》实施细则之一,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污的23种违法情形,均适用行政拘留。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经信委、环保厅、农牧厅、质监局五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落实《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该办法是新《环保法》实施细则之一,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污的23种违法情形,均适用行政拘留。 
 
      新《环保法》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除实施“按日计罚、责令停业、关闭企业”等更加严厉的处罚规定外,还要对有关责任人实行行政拘留。暂行办法明确了23种具体违法情形,并将违法行为主要获利者和生产、经营中有决定权的管理、指挥、组织等人员确定为直接责任人员。列明了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时,在移送材料、移送时限、案卷规范、公安机关受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公安机关对移送的案件,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决定行政拘留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将决定书抄送案件移送部门。(记者 李锦 实习生 刘丹阳)
 
 
关键词: 实施细则 落实 环保 宁夏
0
 
[ 新闻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相关评论

相关文章

  • 精彩推荐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我们宗旨  |  我们使命  |  我们愿景  |  组织机构  |  领导机构  |  专家机构  |  管理团队  |  机构分布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0502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