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明确了绿色发展的目标任务,提出要力争到2020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主体功能区生产力优化布局基本形成,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建立,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优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全面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生态安全格局基本构建,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与自然更加和谐。
决定要求,要营造绿色山川,发展绿色经济,建设绿色城镇,推行绿色消费,树立绿色新风,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改革创新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强化绿色发展的法治保障,坚决摒弃“先污染、后治理”,“快致富、再清理”的传统老路,努力做到绿色发展一步到位。严肃查处一切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惩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建设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