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中国节能网

2014年度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公布

   2015-07-28 中国矿业报 1740
核心提示: 环境保护部近日向媒体公布了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对2014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8家中央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考核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近日向媒体公布了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对2014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8家中央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考核的公告。

公告中,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结果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2294.6万吨,同比下降2.47%。其中,山东排放量最高,为178.04万吨;广东次之,为167.06万吨;西藏最低,为2.79万吨;海南和青海的排放量呈上升趋势。氨氮排放总量238.5万吨,同比下降2.9%。其中,广东排放量最高,为20.82万吨;山东次之,为15.5万吨;西藏最低,为0.34万吨;海南和青海的排放量呈上升趋势。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974.4万吨,同比下降3.4%。其中,山东排放量最高,为159.02万吨;内蒙古次之,为131.24万吨;西藏最低,为0.42万吨;海南、甘肃、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排放量呈上升趋势。氮氧化物排放总量2078万吨,同比下降6.7%。其中,山东排放量最高,为159.33万吨;河北次之,为151.24万吨;西藏、青海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排放量呈上升趋势。四项污染物排放量较2010年分别下降10.1%、9.8%、12.9%和8.6%,其中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已提前完成“十二五”任务,氨氮接近完成,氮氧化物减排超过序时进度。

公告显示,经考核,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中石油、中石化、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原中电投、神华8家中央企业均实现年度减排目标,认定为通过考核。

 
 
更多>同类新闻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我们宗旨  |  我们使命  |  我们愿景  |  组织机构  |  专家机构  |  机构分布  |  领导机构  |  管理团队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0502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