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
行业

天津:环评审批手续 一站即可办理

2015-10-10    来源:信息时报
0
[ 导读 ]:自上月起,天河区环保局的审批受理业务已全部进驻天河区政务中心,环保局办事大厅将不再提供办理审批事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排

自上月起,天河区环保局的审批受理业务已全部进驻天河区政务中心,环保局办事大厅将不再提供办理审批事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排污许可证核发、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等事项全部在天河区政务中心办理,部分办公情况有所调整。近日,记者采访了天河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对该审批工作进行梳理,整理出这份办事指南,方便企业和市民安排办事事宜。

记者从天河区环保局方面了解到,凡属于天河区审批范围,适用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列举的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都可以到天河区环保局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业务,开具相应的登记表、报告表和报告书或者审批意见。只要带齐相关的资料,即可到天河区政务中心办理。环保局承诺办理的期限为登记表15日、报告表30日、报告书60日(均为工作日)。

目前,市民或者企业可通过天河政务e+网站(http://thzwb.thnet.gov.cn/)、天河政务微信公众号等进行窗口办事预约。目前,审批分为窗口办理和网上办理两种方式,不过后者以上交电子版材料为主要方式,但还是需要带材料实物原件到现场进行审核。天河区环保局方面还提到,办理相关审批业务不涉及收费。

申请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项目选址符合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与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抵触;

2.各类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3.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

4.符合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的要求;

5.项目的建设不引起污染投诉。

所需材料

1.建设单位申请报批项目环评文件的申请书(一式1份,原件)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登记表、报告表或报告书)。工业项目及重点工程项目需提供技术评估意见(一式2份,原件)

3.建设单位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前,通过论证会、听证会或采取其他形式征求的有关单位、专家或公众的意见(一式1份,原件)

4.规划部门对项目选址、场地使用功能的证明文件(属部队场地的,要有相应使用功能的部队后勤部对外经营许可证和部队土地权属证明;属农村用地的,应提交农村经济发展用地证明)、房产证(一式1份,复印件)

5.国家规定需要审批、备案的,应提供有关部门的立项文件或备案证明;需要核准的,在申请书上说明依据文件(或提供核准部门证明)。(一式1份,复印件)

6.三产(包括:餐饮、商业、娱乐业、汽车维修、加油、加气站等)服务业类项目,应提交工商部门对项目的核名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一式1份,复印件)

7.房地产开发项目应提供规划部门的批复意见、项目的总平面布置图和有污染源的楼层的平面布置图(一式1份,复印件)

8.属租用场地的项目,应提交出租和承租双方已签署的租用合同或意向书;属于临时经营场所的,应提交所处行政区划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一式1份,复印件)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俗称"环评台帐表")(一式1份,原件)

10.凡委托申请的应提交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名称、权限、委托事项(申报、领取批文等)及委托期限(一式1份,原件)

11.其他部门意见:项目建设地点在市政集水范围内,必须提供排水咨询意见或排水许可证(一式1份,复印件)

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必须用A4纸填写、打印或复印;

2.申报材料每张右上角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逐页签名;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注: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由法定代表人签名,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由负责人签名。)

3.字迹清楚,不得用涂改液涂改,不得空项(没有填写内容的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4.按提供材料的顺序编写目录清单,并注明其序号、名称、页数和页码;

5.申报单位递交的材料必须如实表述有关情况,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法律责任;

6.网上提交材料电子版可以扫描拍照,文字图像必须清晰可辨,必须与窗口提交实物完全一致。

窗口办理流程

1

网上预约:申请人可提前网上预约(含微信预约、自助机预约等);

2

申请:根据预约时间,申请人到办事大厅现场取号、咨询、提交全部申办材料;

3

受理:材料符合要求给预受理,天河区环保局发放受理凭证;

4

审查: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

5

决定:对材料符合的进行审批;

6

根据提交材料时的需求选择,证件可到窗口自取证件或通过快递派送。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点击网上办事大厅“在线申办”按钮,登录并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材料;

2.预受理:网上提交材料电子版符合要求的,天河区环保局给予预受理;

3.预审查:天河区环保局对办事人网上提交材料电子版进行审查;

4.批复:短信通知申办人带齐申办材料实物原件到窗口提交验核,交验材料与网上提交电子版相符给予当场批复。

办事窗口

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天河区软件路13号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

联系电话:020-37690391

交通指引:

公交:天河软件园管委会-公交车站

途经公交车:355路、497路、494a路、494路、581路、774路、776路、901a路、902路、903路、b26路、b4路

 
关键词: 可办理 手续 审批
0
 
[ 新闻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相关评论

相关文章

  • 精彩推荐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我们宗旨  |  我们使命  |  我们愿景  |  组织机构  |  领导机构  |  专家机构  |  管理团队  |  机构分布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0502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