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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发电企业在鄂获特殊支持 每发一度电多得8分钱

2015-10-28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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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农林生物质发电企业并网发电所售价格每千瓦时增加0.081元。10月27日,湖北省物价局透露,我省将从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把降低燃煤

农林生物质发电企业并网发电所售价格每千瓦时增加0.081元。10月27日,湖北省物价局透露,我省将从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把降低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腾出的资金用于对生物质发电项目的特殊支持。

所谓生物质发电,就是以秸秆(包括棉花秆、小麦秆、玉米秆等)及农林废弃物,如树皮为原料,通过设备内直燃产生电力,增加清洁能源比重。

省物价局环境与资源价格处调研员张超雄介绍,享受这一优惠的发电企业不得违规在农林生物质燃料中掺烧煤炭等化石能源,当年农作物秸秆收购量占其燃料总收购量的比例达到或超过30%及以上,否则不能享受电价临时特殊支持政策。

对于已经发放支持资金的企业如何执行此政策?是否惠及11月1日之后建成投产的发电企业?张超雄说,已发放资金企业将从后续结算电费中予以扣减,之后建成投产的企业享受资金支持需从并网发电之日起计算。此外,对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资金的,除追回电价临时特殊支持资金外,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据了解,2016年11月底前,省电力公司和各农林生物质发电企业需向省物价局报送《湖北省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业务统计报表》、《湖北省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基本情况表》及相关附件材料,省物价局对报送的资料审核后下达电价支持资金文件,省电力公司据此及时结算并支持一年一结算。

省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全省各级物价部门应及时受理群众通过12358价格举报系统等渠道关于农作物秸秆收购发电等方面的举报投诉。生物质电厂不得因季节燃料充足拒收农作物秸秆,不得因送货量少而拒收,在农忙季节应延长收储时间,做到应收尽收。

 
关键词: 特殊 发电企业 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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