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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鹰潭市出台城乡环境卫生整洁五年计划

   2015-11-18 人民网 2710
核心提示:近年来,江西省鹰潭市广泛开展了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全市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为进一步消除影响群众健康的主要因素,加大鹰

近年来,江西省鹰潭市广泛开展了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全市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为进一步消除影响群众健康的主要因素,加大鹰潭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力度,改善城乡环境,努力建设与小康水平相适应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鹰潭市制定了《鹰潭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

《方案》提出,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和卫生城镇创建活动,重点整治城市环境卫生薄弱地段、薄弱环节;加强农村垃圾污水处理、改厕,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实现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水平全面提升,城乡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建设干干净净,漂漂亮亮,井然有序,和谐宜居的健康家园。

加强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和建设

加大对村镇垃圾清运设备和中转设施建设的投入,规范建设村镇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进一步加快并完善村镇垃圾收集清运体系建设,乡(镇)政府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保洁员,鼓励采取公开竞标等方式选择专业保洁队伍或保洁公司。在乡镇建立垃圾中转站,所有乡镇要配置可利用垃圾回收设施和场所,原则上每个乡镇建设至少1处垃圾中转站、1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从垃圾中转站到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应当使用密闭式专用车辆运输。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开展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较近的村庄,加快推进“户分类、存收集、乡转运(处理)、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处理新模式;偏远山区、库区或转运距离较远的乡镇,可通过采取符合环保要求的填埋、焚烧等方式就地开展农村垃圾处理。

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处理。离城镇较远、人口密集的村庄可进行集中处理,人口较少的村庄可建设户用污水处理设施。重点解决好农村畜牧养殖场(点)的污水处理问题;加强对已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处理场的监督管理,保障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提高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率;科学合理新建、改造生活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处理厂,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

推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开展垃圾分类减量,重点引导农户参与干湿分类,易降解的厨余垃圾堆肥返田,一般生活垃圾进入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建筑垃圾不得进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和培训,采取激励措施鼓励广大市民特别是中小学生、青少年对生活垃圾进行科学分类和收集处理。积极研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的经济激励办法,鼓励优先利用农家超市、再生资源回收点等现有设施,建立覆盖村镇的资源回收体系,积极探索研究依法收运处理农村废弃电池、农药瓶等有毒有害特殊垃圾的有效办法。加强污泥处理设施建设,通过堆肥处理、卫生填埋、焚烧处理、水体消纳、土地利用等有效措施,提高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

改进城市环境卫生保洁方式,推广降尘、低尘清扫作业方式,避免由于保洁作业带来的二次污染。不断扩大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范围,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城市主次干道、县城主要干道基本实现机械化清扫。不断提高数字化城管平台的管理效能水平,实现城市管理的精细规范和全面覆盖,有条件的地区将数字化城管平台覆盖到城乡接合部。

推行县域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分散与集中处理相结合,因地制宜,统筹治理,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行,各地推进城镇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不断提高对生活垃圾和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

集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治理

加强车站、港口、景区、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的卫生管理,加强人员密集地区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维护。提高城乡社区物业管理水平,实施“门前三包”制度,保持市容和社区卫生整洁美观。

重点清理城市环境卫生死角,加大对农贸集市、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薄弱地段的整治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解决马路市场、废品收购站、露天烧烤、路边洗车、占道经营、夜市摊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全面清理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等问题。严格活禽市场准入,监督规范活禽市场秩序,推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

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平整、硬化道路,强化路面保洁,疏通边沟,清理草堆、粪堆、垃圾堆,统筹建设晾晒场、农机棚等生产性基础设施,整治占用乡村道路晾晒、堆放等现象。规范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处置,加大白色垃圾治理力度。强化秸秆禁烧监管,开展秸秆还田等资源化综合利用。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利用,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继续推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强化铁路、公路、河流沟渠和内河航道沿线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全面清理公路沿线非法广告和标志、标语,确保通航水域航行安全和岸线资源合理利用。全面推广“污染治理、循环利用、生态保护”流域治污体系。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改善农村河道水环境。对饮用水源地开展“一源一策”治理,实施水源保护区污染整治。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场所,统一组织开展季节性病媒生物防控工作,加强病媒生物日常防制,降低城乡病媒生物密度。

进一步保障城乡饮水安全

根据城市水源特点、供水设施状况和城市发展需求,重点进行水厂改造与建设、供水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应急供水能力建设等;继续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现有工程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和供水保证率。在有条件的地方,优先采取城镇供水管网延伸或建设跨村、跨乡镇连片集中供水工程等方式,大力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统筹解决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

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和监测能力建设,切实落实饮水消毒卫生措施,建立健全供水设施维护的长效机制。

继续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

加快实施农村改厕,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加强对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鼓励建设“四格式生态厕所”和沼气池。农村新建住房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强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小学、乡镇卫生院、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公共场所、集贸市场、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等区域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工作。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引导农民使用卫生厕所,建立卫生厕所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

广泛开展卫生创建活动

指导培育一批基础条件好、创建意愿强、彰显赣鄱特色的国家、省级卫生城市、县城、乡镇。加强对各级卫生城镇的日常监督和长效管理,切实维护卫生城镇荣誉。以卫生城镇创建活动为抓手,提升城乡环境卫生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加强城乡环境的美化、绿化、亮化,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制修订市民公约、村规民约,积极推动街道、社区、单位、村庄等定期组织开展大清扫、义务劳动等活动,劝阻和治理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卫生创建活动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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