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
行业

山东省淄博市出台措施全面推广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

2015-12-02    来源:环保部
0
[ 导读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 近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全市生活垃圾和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 近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全市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推动此项工作全面开展。

通知表示,淄博市将完善垃圾处理经费保障及补贴结算方式,垃圾处理补贴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生活垃圾处理补贴支付标准暂按35元/吨执行,餐厨垃圾处理补贴暂按120元/吨执行。

该市要求,垃圾处理单位须做到24小时接收、处理垃圾,设备检修期间不能影响垃圾的正常处理。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制定控制污染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安全运行。垃圾运输车辆必须是密闭式,统一车体标识,保持整洁和完好,驾驶员持工作证上岗,严格按照规定的行车路线行驶。严禁跑冒滴漏和拖挂垃圾。新建垃圾转运站(中转站)必须是压缩式,设置除臭设施,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原建设标准低、设施陈旧的垃圾转运站(中转站)将分期分批升级改造。今后,淄博市将加强对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对没有将垃圾全部运送到指定的无害化处理厂而擅自处置的,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不按规定收集、倾倒、堆放、处置、清运垃圾,运输车辆未密闭或者垃圾撒漏、污水滴漏造成环境污染以及其他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关键词: 措施 山东省
0
 
[ 新闻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相关评论

相关文章

  • 精彩推荐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我们宗旨  |  我们使命  |  我们愿景  |  组织机构  |  领导机构  |  专家机构  |  管理团队  |  机构分布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0502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