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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开发面临障碍及应对策略研究分析

2014-07-16    来源:中国节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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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 人类开发利用风力发电的活动最早可以追溯到几千年前,古埃及人是第一个已知的人类通过船舶收获风能。巴比伦人则被认为在公元前2000年左右第

人类开发利用风力发电的活动最早可以追溯到几千年前,古埃及人是第一个已知的人类通过船舶收获风能。巴比伦人则被认为在公元前2000年左右第一个创建风车。风能技术从1870年到1930年首次流行于美国。当时,农民使用风能去泵水,大约在1920年,小型电动风力涡轮机作为一种电源在农村广泛使用,到20世纪70年代,美国的风力发电急剧增加。最近的统计指出,截止2011年底,风力发电占据美国所有电力能源市场的2%份额。这一比例,虽然还是很小,却是给870万个家庭提供足够的电力。现代风力涡轮机借助桨叶,在风流通过它时收集动能,一种类似于飞机机翼的作用原理。传动轴连接叶片与电动发电机,负责将风力转换成电力。

由于能源需求上升,市场价格不确定,以及国家安全方面的担心,空气污染方面的焦虑,替代能源需求与时俱进。发电是美国空气污染的罪魁祸首,每年因此产生60亿公吨的二氧化碳。不像化石燃料,风力发电不产生二氧化碳和温室气体的排放,这也是决定其成为世界上增长最快的能源的首要原因,同时风能还有一个好处在于它可以无限量供应。最近的一项研究发现,全球风能的潜力约为需求的5倍。风能正变成一种更加现实的电力能源。然而,阻碍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因素之一,是生产成本。另一个因素则是地方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风力涡轮机选址的规定。在美国,法律建设滞后于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一些地方政府,诸如马萨诸塞州,在气候变暖应对领域一直处于领先地位,正努力修订法律去迎合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所需。

二、马萨诸塞州风能选址法案

截止2011年11月,马萨诸塞州风力发电产能达44兆瓦。其中仅2011年就新增加了19.9兆瓦,2010年增加了5兆瓦,目前还有3兆瓦的产能正在建设之中。预计马萨诸塞州风力发电产能可达1028兆瓦。相比之下,缅因州有266兆瓦在网上销售,92兆瓦在2010年安装完成,还有80兆瓦正在建设之中。佛蒙特州有6.2兆瓦在线销售,40兆瓦正在建设之中,155兆瓦正在排队等待审批。而纽约州目前也有1349兆瓦产能,55兆瓦正在建设之中,还有8000兆瓦也在排队等待审批。马萨诸塞州的风能产业发展滞后,主要源自其风能发展政策。

马萨诸塞州州长Deval3Patrick宣布到2020年该州风能发电将达到2000兆瓦。为此,州立法者通过了两个主要法令来支持发展清洁能源。《解决全球变暖的2008年法案》建立了应对气候变化的监管程序。该法案要求马萨诸塞州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从1990年的10%到2020年的25%,再到2050年的80%。为促进全球变暖解决法案目标实现,马萨诸塞州也通过了《绿色社区法案》。该法案呼吁公用事业公司每5年要向可再生能源开发者投标2次,如果报价合理,将与中标者签订长达10-15年的采购合同。法案还建议设立一个专门的能源选址问题咨询委员会,负责审核当前的能源设施选址法是否更偏爱化石能源设施而歧视可再生能源设施,并进而抑制了可再生能源的增长。

作为对《绿色社区法案》的回应,能源和环境事务委员会组建的选址委员会成员迎合了包括风能开发人员、公共事业公司和环境顾问团队等国家和地方利益相关者的诉求。作为调查的一部分,能源和环境事务委员会还委托一个提供环境、能源和基础设施咨询服务的全国性公司,对联邦政府有关风能选址原则和管理条例进行评估。TRC报告分析了制约马萨诸塞州风力发电产业发展的五大因素。首先,联邦政府有一个集中机构,提供能源设施选址一站式许可,1兆瓦装机容量项目要得到这种许可证是非常困难的。

能源设施选址委员会只会给一个容量达到100兆瓦装机容量的项目提供绿色许可通道。从而基本上排除了马萨诸塞州现有的陆上风力发电项目。但其他州的快速通道资格门槛要远远低于马萨诸塞州。例如,佛蒙特州的门槛是0兆瓦,康涅狄格州是1兆瓦,新罕布什尔州是5兆瓦,缅因州是1.5兆瓦。其次,相对美国其他州而言,在马萨诸塞州上诉过程更困难和漫长。美国许多州允许一个可送呈州最高院的统一上诉制度,但是马萨诸塞州只允许达到100兆瓦装机容量项目上诉至州高级法院。

再者,其他州建立有预建设的标准和草案,但马萨诸塞州没有。再次,其他州制定有一个审查进度时间表,例如,康涅狄格州的快速通道法案要求州选址委员会必须在180日内对提交的完整申请作出许可与否的决定。缅因州的环境保护部门则需要在185天内作出许可与否的决定,马萨诸塞州也没有。最后,该报告发现,在某些情况下,能源设施选址委员会的权力为当地法律所禁锢,使得许可证获取变得复杂而漫长。

针对TRC报告所提及的问题,马萨诸塞州议会试图通过《风能设施选址改革法案》,立法者旨在通过组建能源许可证委员会,一次性评估一座城市或城镇真正的风力发电能力,审查许可证申请,以达到简化风能项目审批程序的目的。该法案要求委员会必须基于能源可靠性、该项目的生态影响、噪音和公共安全等众多视角来评估每个项目。此外,法案还要求每个申请案的审查应该在9~12个月内完成,避免这些申请案为官僚作风所误。此外,修订案允许任何一个2兆瓦以上装机容量的项目适用简化审批程序,以推进风能产业发展。

 
关键词: 策略 能源 开发 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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