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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2017-12-12    来源:济南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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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节能法律法规规定和《济南市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施方案》(济政办字〔2016〕53号)要求,市政府对各县区(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节能法律法规规定和《济南市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施方案》(济政办字〔2016〕53号)要求,市政府对各县区(含高新区,下同)2016年度节能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基本情况

2016年,各县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将节能降耗作为转方式、调节构,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突破口,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措施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经考核,市中区等9个县区全部完成2016年度节能目标,考核评价为超额完成等级;历城区和长清区未完成2016年度节能目标,考核评价为未完成等级(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一)节能目标管理明显加强。各县区均调整充实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巩固了齐抓共管的节能工作格局。将年度节能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层层分解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区有关部门,并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双目标”责任制,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节能目标责任体系。根据有关规定,加大节能考核力度,表扬节能先进典型,落实考核奖惩措施,保障了节能目标任务完成。

(二)结构调整步伐明显加快。严控“两高”项目建设,2016年全市对429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了节能评估和审查,从源头上控制了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建设。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开展能评项目后期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能评约束。组织实施《〈中国制造2025〉济南行动计划》(济政发〔2016〕4号),将技术创新作为推进工业结构调整的重要途径,围绕重点打造的10个产业链,实施一链一策、优势带动、特惠扶持,加快培育壮大高端高质高效产业。2016年规模以上工业高新技术产业比重比年初提高1个百分点,达到43.6%,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新兴产业增长15%以上。各县区第三产业比重均有所提高,全市第三产业比重达到58.9%,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有8个县区高耗能行业能耗占工业能耗的比重下降,天桥、历城和长清区高耗能行业能耗占工业能耗的比重上升。

(三)技术节能取得积极进展。涌现出一批节能技术研发成果。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初冷器余热利用新技术获市技术发明三等奖,山东山大华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高效SNCR烟气脱硝技术获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山东迪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济南市路灯供电网电压无功优化节能系统、济南新峨嵋实业有限公司的中间包节能型内衬材料的开发和应用技术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济南三星灯饰有限公司和山东晶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LED高效照明产品入选省推广目录,山东晶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个型号的LED产品入选山东省能效“领跑者”名单。

(四)重点领域节能稳步推进。工业领域继续推进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回头看”活动,完成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复查工作。实施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对36家企业实施了清洁生产审核。在建筑领域严格落实新建建筑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推广绿色建筑1506万平方米,分别完成既有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34万平方米和103万平方米,100米以下新建住宅建筑全部一体化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实施太阳能光热一体化项目928万平方米,均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在交通领域扎实推进绿色交通城市创建,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燃料汽车,开通了我市第一条“纯电动”城际公交K908路,挂发了全国第一副新能源公交车号牌,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共有新能源和清洁燃料汽车13675辆。在公共机构领域以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完善了能耗定额、监测计量、考核监督三位一体的闭环式管理体系。积极推进以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和推广应用新能源新技术,2016年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水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2%。

(五)节能政策有效落实。各县区2016年度落实节能专项资金4238万元,支持节能重点工程项目83个,有效发挥了引导示范作用。加大节能减排税收政策解读宣传力度,主动为企业讲解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优化办税工作流程,使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享受节能减排税收优惠政策。2016年为207户企业减免税1.43亿元。

(六)节能基础进一步夯实。各县区深入开展市百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指导和督促重点用能单位按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配备能源管理师,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及时报市节能办备案。同时,按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配备能源计量器具,落实计量数据管理、能源统计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节能统计、监测和考核“三体系”建设。

(七)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设备,突出能耗限额标准、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节能评估审查制度落实、淘汰落后等工作重点,完善节能政策体系,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共监测重点用能设备146台(套),出具节能监测报告32份、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监测报告131份,提出节能整改建议54条,挖掘节能潜力428吨标准煤。

(八)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县区积极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参加全市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依托政府和部门网站及时发布节能工作动态,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及政策。积极开展节能新技术、新产品下乡活动,召开了节能下乡暨新能源、清洁能源技术产品推介会,推介了一批太阳能光电、太阳能光热、碳晶及碳纤维供暖、LED新光源等新能源、清洁能源技术和产品,取得较好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对节能工作重视程度有所下降。个别县区对节能工作有所放松,有的受个别用能企业因素影响,未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二是结构调整任务较重。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任务艰巨,有的县区规模以上工业六大高耗能行业能耗占比上升。三是节能创新意识不强。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节能投入受到一定影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有的单位对做好新形势下节能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开拓创新举措不够。

三、考核结果运用

按照《济南市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施方案》(济政办字〔2016〕53号)要求,对考核等级为完成和超额完成等级的县区政府予以通报表扬。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县区政府,按规定暂停对该辖区新建高耗能项目的核准和审批。相关县区政府在本通报印发1个月内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汇报,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并抄送市政府节能办,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下一步,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发扬改革精神和务实作风,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转方式调结构攻坚战,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各县区2016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表+济政办字89号附件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7日

 
关键词: 节能目标 责任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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