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十五五”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方案》(国管节能〔2026〕161号),立足“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大局,明确未来五年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举措,持续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落地和美丽中国建设。
公共机构作为节能降碳的重点领域,是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标杆。此次方案依据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碳达峰行动方案等顶层文件制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碳达峰碳中和为核心牵引,聚焦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绿色生活方式培育、低碳管理体系完善,全方位部署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各项工作,推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提质增效。
方案明确了清晰可量化的2030年发展目标,以2025年碳排放、能源资源消费数据为基数,到2030年,全国统计范围内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8.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人均用水量下降3%,力争公共机构碳排放总量在2030年前尽早达峰。届时,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将持续提升,绿色低碳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干部职工绿色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为稳步实现碳达峰目标,方案从多维度部署核心攻坚任务,系统性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提质升级。在健全管理体系方面,我国将压实分级分类管理责任,科学测算各地能耗、碳排放强度下降指标,完善能源资源消费定额管理,强化重点用能、碳排放单位精准监管,通过能效碳效诊断实现精细化治理。
节能降碳改造与能源结构优化是本次方案的重点发力方向。方案提出,持续推进公共机构建筑、空调、照明、算力设施等重点领域综合节能改造,确保新增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先进水平占比不低于80%。同时严控化石能源消费,将公共机构煤炭消费占比控制在5%以内,鼓励有条件地区实现燃煤清零;大力推广光伏、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普及建筑光伏一体化、光储直柔等绿色技术,力争公共机构用电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达到65%。此外,方案明确全面推广新能源公务用车,完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创新车网互动等新型用能模式。
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领域,方案部署多项常态化治理工作。节水方面,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实现新建改扩建项目节水器具全覆盖,推广智能节水设备与再生水回用技术,普及合同节水管理模式。粮食节约方面,持续深化“光盘行动”,健全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评估通报制度,严格规范公务用餐管理,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垃圾分类与固废治理方面,全面巩固垃圾分类成效,完善废旧电子产品、办公家具等回收体系,严格落实塑料污染治理要求,大力推广“以竹代塑”绿色产品。
为筑牢绿色低碳社会氛围,方案强调全方位培育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各地各部门将依托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粮食日等主题节点开展专项宣传,常态化普及绿色低碳知识。推行绿色办公模式,严控楼堂馆所建设,盘活闲置办公资产,加大绿色采购力度,推进无纸化办公,倡导“135”绿色出行。同时,发挥标杆示范引领作用,“十五五”期间将高标准创建2000家以内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遴选200家左右能效、水效领跑者,以典型引领带动整体提升。
健全的支撑保障体系是方案落地见效的关键。方案明确,我国将持续完善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制度标准体系,推进相关法律法规修订,规范碳排放统计核算流程。加速数字化转型,推广智能计量设备,升级全国公共机构节能资源综合信息平台,运用大数据、物联网技术实现节能管理智能化、精准化。持续推广能源费用托管等市场化模式,完善管理制度与风险防控机制。同时,将节能降碳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常态化开展专业培训与课题研究,全面提升从业人员专业能力。
在实施推进层面,方案构建了多维度协同工作格局。强化部门协同,建立发改指导、机关事务部门牵头、多行业主管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深挖教育、卫生等领域公共机构节能潜力。深化产学研协同,联动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强化绿色技术创新。推进区域协同,推动京津冀、长三角、成渝地区等重点区域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协同发展。
据了解,国管局将统筹抓好方案整体实施与中央国家机关节能降碳工作,常态化开展督导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将结合实际细化落实举措,完善激励约束与考核机制,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压实公共机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节能降碳任务落地落实,持续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为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美丽中国建设注入强劲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