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3 日,工信部正式发布消息:7 月 31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在浙江杭州组织召开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工作座谈会。各省工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权威标准化研究机构参会,会议系统解读《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细化国家级零碳工厂、零碳算力设施申报、培育全过程规则,为全国大范围推进零碳工厂建设划定清晰执行标尺。

会上重点厘清市场长期存在的认知误区,明确严格区分物理绿电与普通绿证,坚决杜绝 “纸面碳中和”。按照评估指标硬性要求,指标体系设置 “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物理认定量占比” 核心考核项,仅厂区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新能源专线直供、工业微电网就地消纳等具备物理供电链路、电量可溯源的绿色电力,能够计入零碳工厂硬性指标考核;单纯市场化采购绿证仅可用于碳排放抵消,不能作为物理绿电指标达标依据。这一规则彻底打破部分企业依靠批量采购绿证、仅做账面数据实现名义零碳的路径,倒逼制造企业落地实质性能源结构改造,推动源头真实降碳。
会议确立“申报 — 培育 — 验收 — 持续核查” 全链条长效管理机制。国家级零碳工厂不再采用 “一次评审、终身授牌” 静态认定模式。企业自愿提交材料完成申报,纳入建设培育名单后,须制定逐年降碳实施方案,定期报送能耗、碳排放、绿电消纳年度进展;主管部门将组织常态化抽查核验,严格核查 MRV 碳排放数据真实性,杜绝数据造假。按照 “成熟一批、验收一批” 原则组织验收,通过验收正式获评国家级零碳工厂后,依旧纳入长期动态监管。对于建设进度滞后、核心指标持续不达标、存在虚假材料的企业,将调出培育名单或取消零碳工厂资质,持续保持零碳建设刚性约束。
结合工业领域碳达峰与 “十五五” 节能降碳整体部署,会议确定优先选择化工、钢铁、建材、数据中心(零碳算力设施)四大高耗能重点领域开展试点培育。上述行业碳排放总量大、减排改造需求迫切,也是后续全国碳市场扩容、欧盟 CBAM 碳关税重点覆盖行业。通过先行打造行业标杆,形成可复制的工艺电气化、余热余压利用、固废循环、绿电配套一体化零碳改造方案,逐步向全制造业推广。
随着国家级政策细则落地,各地同步加速推进配套工作,多省市工信部门迅速启动地方零碳园区、省级零碳工厂申报辅导工作,建立国家、省、园区三级联动培育体系。多地引导工业园区统筹布局源网荷储、分布式光伏、储能设施,推动园区企业组团采购物理绿电,降低单家企业零碳改造成本,实现园区层面协同减污降碳。
业内分析表示,本次座谈会释放明确信号:国内零碳评价正式从 “形式达标” 转向实效导向。未来企业布局零碳工厂,重心需要从简单碳凭证采购,转向厂区清洁能源配套、生产工艺低碳改造、能源数字化管控、固废资源化利用等实体项目。对于有出口业务的企业,提前布局物理绿电、搭建全流程碳足迹台账,也能够同步应对全球低碳贸易规则变化,对冲碳关税带来的成本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