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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绿色智造样板工厂、全国绿色智造成长工厂共建工作

2019-04-04    来源:中国节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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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为推广绿色智能制造,发挥国家级社会组织平台服务职能,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绿色智能制造示范,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下,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拟联合相关单位共同开展2019-2020年度全国绿色智造样板工厂、全国绿色智造成长工厂(以下简称“工厂”)示范应用项目的共建、培育及推广工作。
 
为推广绿色智能制造,发挥国家级社会组织平台服务职能,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绿色智能制造示范,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下,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拟联合相关单位共同开展2019-2020年度全国绿色智造样板工厂、全国绿色智造成长工厂(以下简称“工厂”)示范应用项目的共建、培育及推广工作。
对于开展共建的工厂,协会将优先向政府主管部门推荐进入重点项目计划,争取政策支持。具体工作由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低碳经济专业委员会负责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共建范围和重点
1.全国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一定规模、从事绿色低碳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的企业、园区、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均可申报;
2.优先推荐创新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在质量保证能力建
设、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标准建设上成效比较突出的企业申报;
3.重点推荐在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智慧能源等领域有特点、有成效、示范意义突出的企业申报。
二、共建条件
1.具有区域代表性。“工厂”不但是当地同领域的代表,在全国同行业也有一定的代表性;
2.具有发展特色。“工厂”项目采用的自主技术成果应具有先进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拥有有关成果鉴定、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或相关认证和生产许可;
3. 项目须已投入运营,在提高能源利用率等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并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成长性;
4.项目应符合《全国绿色智造样板工厂/成长工厂示范项目指南》中的具体要求。
三、共建工作程序
1.申报材料
(1)全国绿色智造样板工厂、全国绿色智造成长工厂示范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如是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提供联合研发协议。
2.申报材料完善后纸质材料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送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低碳经济专业委员会;电子版材料须与纸质版一致,发送至指定邮箱clcepa@163.com(标注:申报工厂);
3.审核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低碳经济专业委员会初审申报单位材料,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和必要的实地考察,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审核意见,并在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批复及授牌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将逐批次公布《2019-2020年度全国绿色智能样板工厂/成长工厂示范项目名单》,并授予2019-2020年度“全国绿色智造样板工厂/全国绿色智造成长工厂(示范项目、企业名称)”称号,颁牌和授证;
5.此活动认真执行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按照企业自愿原则进行申报。
四、管理和支持措施
1.工厂命名的有效期为两年,对已共建的工厂每年实施动态管理,期满后可申请复评;
2.协会将综合运用已有服务手段,给予已共建的工厂结合项目需求,予以提供以下支持:
(1)落地对接服务:向有意向的地方政府和产业园区进行推荐,优先推荐共建工厂提供落地选址和对接服务。
(2)资金对接服务:向有关投融资机构进行推荐,帮助共建工厂项目获得相关资金支持。
(3)标准技术支持:支持共建工厂主导或参与相关团体、行业标准制修订。支持共建工厂创建全国低碳技术中心、全国低碳工程实验室、研究院、院士工作站等创新平台。
(4)专家培训支持:邀请低碳智库知名学术专家、企业专家为共建工厂项目提供免费培训、讲座、主题论坛等,并有针对性的开展专家咨询服务。
(5)人才培养支持:利用工信部人才培训基地平台开展企业经营、人才培养、创新能力等一系列人才服务。
(6)展览展示支持:在中国国际低碳科技博览会进行全方位展览展示,提升共建工厂项目影响力,为企业吸引意向投资。
(7)媒体宣传支持: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向全国通报共建工厂示范项目;
 
关键词: 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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